典型案例丨黑龙江森工集团沾河公司保护森林不力小兴安岭林地大面积被毁

2021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黑龙江发现,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下属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原沾河林业局,以下简称沾河公司)管理区内自2016年以来,毁林种参面积1.6万余亩,违规在防火隔离带种参面积1.1万余亩,小兴安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一、基本情况

小兴安岭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是重要的河流发源地,是东北天然生态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沾河公司为森工集团子公司,管理区地处小兴安岭北麓,总面积1126.9万亩,其中天然林843.9万亩,人工林38.3万亩,管理区内有2002年成立的黑龙江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山口保护区)和2009年成立的黑龙江大沾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大沾河保护区)。

二、主要问题

(一)保护职责履行不力,森林生态破坏严重

森林法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督察发现,沾河公司长期违规将林地出租用于人参种植,致使大量林木被砍伐,生态破坏严重。2016年以来,毁林种参面积多达16342亩。其中,山口保护区内毁林面积约2729亩(核心区1718亩、缓冲区316亩、实验区695亩)。

图1 2021年12月14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黑龙江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森林遭到毁坏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就多次转办群众投诉的沾河公司毁林种参问题。但森工集团和沾河公司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直至今年4月才集中组织还林工作。栽种的红松幼苗仅十公分左右高、手指粗细,“毁林易,成林难”,地表仍然大面积裸露。督察组现场随机抽查还发现,沾河公司长丰林场仍有部分在圃参地未按要求整改。

图2 2021年12月14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拍摄,黑龙江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今年4月种植的树木幼苗

(二)沾河公司知法违法,生态破坏屡禁不止

因森林防火需要,2010年沾河公司在沾河至绥棱、通北公司边界修建100公里长、200米宽的大界线森林防火隔离带。2012年,沾河公司将防火隔离带3万余亩林地违规出租给某人参协会用于人参种植。2016年,《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颁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森林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同时,国家和黑龙江省也陆续开展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2018年5月,沾河公司与人参协会解除合同,但并未将涉及的林地收回,反而于同年9月继续将林地违规出租用于人参种植,出让期到2031年,知法违法。截至督察进驻,防火隔离带内仍有10523亩在圃参地。

图3 2021年12月1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森林防火隔离带内存在大量参棚

(三)相关部门监管缺失,默许纵容违法行为

集团公司慢作为。2018年以来,沾河公司无力处理大沾河保护区内违规种参毁约纠纷,多次发文向森工集团报告情况,将矛盾上交。森工集团一直未予答复,直到2021年8月才发文要求下属林业公司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生产设施。截至督察进驻时,上述措施仍未落实,保护区内仍有大量在圃参地。

地方监管部门不作为。五大连池市有关部门对2018年6月以来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种参问题不管不问,接到沾河公司关于“违规在大沾河保护区内整地种参100公顷”的情况报告后,迟迟不予处理。两个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更是对违法违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期不作为。

三、原因分析

沾河公司落实全面保护好小兴安岭要求不到位,履行森林生态保护职责不力,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利益,在自然保护区内毁林种参,局部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森工集团对所属企业违法行为反应缓慢、处置不力。五大连池市有关部门和两个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违法毁林、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种植人参问题纵容放任。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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