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临沂市召开2021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双减”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12月21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2021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双减”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张国富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兆远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梁玉菡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科科长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双减”工作是今年教育部的一号工程和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中央、省、市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就如何推动“双减”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安排。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到兰山、罗庄等地实地调研。市教育局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办公会和调度会等,研判工作形势,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1      
校内减负提质情况        

(一)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双减”政策?

近年来,学生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学生作业负担仍然较重,作业管理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是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资本过度涌入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家长经济和精力负担过重,严重对冲了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反响强烈。


2.对于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国家、省如何要求的?

“双减”对校内的要求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作业管理水平;二是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三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关于作业量,《意见》要求,“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9月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坚决扭转学校作业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关于课后服务,《意见》要求,“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8月份,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资源支撑、组织实施、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关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意见》要求,“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9月份,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增强师资能力、落实课程方案、开发精品课程、打造高效课堂、改进教学方法、重视教学研究、注重因材施教等八项强课提质重点任务。


(二)我市的做法

一是让作业管理成为校内减负的突破口。全市中小学均建立级部统筹作业总量机制,重点聚焦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围绕作业目标、内容、难度、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实现作业整体提质升级。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全面实行弹性作业制度,健全“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模式,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让作业由“定量”走向“变量”。为保障要求落到实处,全市建立了市、县、校三级落实保障机制:市级层面建立明察暗访机制,纳入对县区履职评价;县区层面建立常态监管机制,纳入对学校考核;学校层面成立作业监管小组,建立线下布置线上公示制度。同时,为强化源头治理,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作业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让课后服务成为校内减负的有益补充。我市在2019年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将课后服务延伸到了初中,做到全覆盖、全接纳、零拒绝。截至目前,全市参与课后服务学生95.16万人,参与率达88.95%。在服务时间上,明确规定,下午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于结束后仍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满足不同家长接送需求。在服务内容上,全面推进“1+1”模式,即1小时指导学生完成作业,1小时组织开展文艺、阅读等社团活动,既可以通过课后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又可以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还可以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丰富学生学习生活,全力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各学校在课后服务方面,均进行了有益探索。以临沂三河口小学为例,该校实施作业“审批+面批”制,让学生“零作业”回家;开展“校本+班本”社团活动,让所有学生的素养得到全面提升;开辟“阅读+运动”自助区,让延时接送的孩子有事做,真正把课后服务做到每一位家长和孩子心里。开展课后服务,不仅城区学校做得好,农村偏远学校也相当不错。以平邑县地方镇中心校为例,该校建立了课后爱心小屋和图书漂流站,开发红色沂蒙校本课程,妥善解决留守儿童无人辅导作业问题,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三是落实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不仅要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更要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真正让教育回归校园。从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出发,我市推广“深度学习”教学改进项目,构建“深度学习”理念指导下的高效课堂新策略,“深度学习”融入学科教学,全面提升学生学习素养。先后召开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教学工作,表彰先进、推出典型。推介公开示范课近500节次,进行课堂听评课3000余节,对新聘青年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创新重塑课堂学程,根据新授课、复习课、评析课等不同课型,科学设计课堂流程。建立学校校本教研制度,依托集体备课、专题研讨、多样化听评课等方式,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2      
校外培训减负情况        

(一)校外培训减负的主要政策规定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2021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1年10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双减”对校外的要求是,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重点实现“三个限制”:限制数量、限制时间、限制价格。


一是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是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在培训内容方面,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在培训时间方面,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在培训人员方面,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公示;在培训广告方面,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三是加强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培训机构监管纳入诚信建设,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二)我市的做法

一是强化市级统筹,夯实属地职责。建立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任召集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双减”工作。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职责,推行网格化管理经验,形成市县两级部门联合执法、镇街协助执法、社区日常巡查的监管网络。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培训机构管理。联合审批部门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审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三类培训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推进预收费监管,有效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推广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联合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2次“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合市消防支队,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中开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消防知识培训,累计组织开展13场次,培训人员2400余人次。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工作。精心策划,正向发力,通过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等各类媒体,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广大培训机构举办者的一封信》,让广大学生家长及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熟悉有关政策规定。主动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建立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在主要媒体平台定时更新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完善家校政社协同机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共同做好“双减”工作。


四是加强督导调度,不折不扣落实政策规定。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列入教育民生重点工作督查、全市学校安全大排查范围,实行“每日一汇报、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检查,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名义对县区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政策规定切实落地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教育“双减”工作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工机制,校内校外一起抓,确保“双减”工作每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协作。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配合,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三是强化督导。扎实开展集中督查,确保“双减”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答记者问    




         
今年3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也是“五项管理”的重要一项,请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市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有关情况?  

睡眠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与儿童青少年的体格生长、神经心理发育、情绪行为发展等都有着密切关联。加强睡眠管理,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决学生睡眠时间不足和睡眠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发力,同心同向而行,画好学生睡眠的“同心圆”。


一是晚起,合理确定中小学生入校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坚决保障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在统一到校时间上,走读生,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寄宿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适当推迟到校时间,保障午休时间,提高睡眠质量。当然,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临时性或经常性提前早到的学生,家长可以提出提前到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备案后,允许学生提前到校。但是为了保障学生充分睡眠,建议家长按照小学、初中不早于7点半来把握学生到校时间。


二是早睡,做好家校协同共育文章。学校要分析可能导致学生晚睡的外在因素,指导家长做好学生早睡工作。实现作业“中断”、校外培训时间“中断”、游戏“中断”,共同为睡眠“让路”。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剩余作业可以选择不做,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同时,呼吁家长不给孩子课外“加餐”,减轻家长教育焦虑,保障校外培训时间、游戏时间等不占用学生睡眠时间,共同养成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的睡眠习惯。


三是提质,深层破解睡眠不足难题。保障学生睡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共同发力。高质量的午休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十分有益,也是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的重要补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创新午休方式,实现“课桌休息”向“躺卧休息”转变。广大教师也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控作业数量和难度,严防无效作业、重复作业占用学生睡眠时间,甚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同时,加强体质健康管理,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

最好的睡眠管理,是发挥学校和家庭的“双船桨”作用,学习是场“马拉松”,持续才是硬道理,需要适度而行。在此,我们积极呼吁广大家长务必要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出发,缓解教育焦虑,争当学生居家“睡眠师”,实现双向发力,真正让学生睡得好、学得快、长得高、心情好!




        
作为家长应该如何正确看待校外培训?  

家长与学生朝夕相处,是孩子言传身教的老师,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至关重要,关于参加校外培训,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减少不必要的焦虑。我们要共同认识到,考试成绩不是评判孩子的唯一标尺,也不是决定孩子发展的唯一渠道,希望家长朋友们基于孩子内在特质,发现和培养孩子的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孩子未来发展,通过带孩子亲近自然、接触社会,参加各种实践教育活动等方式,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加强艺体修养,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双减政策就是为了帮助孩子提高在校学习效率,增加亲子交流机会,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是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的具体行动,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民心工程。广大家长朋友们要从孩子长远成长发展的角度出发,支持双减政策,一起共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良好生态。


二是科学选择辅导机构。各位家长朋友们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培训行为,拒绝盲目跟风攀比。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选择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的培训机构,并主动监督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行为。为保护孩子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参加校外培训务必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三是密切家校联系。广大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学校,主动与教师沟通,有的放矢地开展家校联动教育,构建和谐家校关系。要细心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做孩子的朋友,形成良好沟通互动模式,让孩子们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孩子自由探索、身心健康发展的时间还给孩子,与我们一起携手,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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