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正式发布实施


近日,《眉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该预案是在《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指导下,参照《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用于指导全市气象灾害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修订后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与重建、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等9章,相比修订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主要从6个方面强化了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在组织指挥方面,落实了市应急委是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

在责任落实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基本要求。

在工作原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应对处置气象灾害。

在应急响应方面,重新规范了气象灾害各级响应机制、响应主体、响应标准,分部门响应与分级响应分开。

在运行机制方面,对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措施要求和具体流程进行了细化明确。

在气象灾害预警方面,进一步根据我市实际更新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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