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炯先生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0日,金炯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1.0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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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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