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21年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

沪经信软〔2021〕1145号

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着力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于园区的数字赋能实效,按照《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 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上海经济数字化转型 赋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相关要求,现开展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示范园区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市具有较高集聚度的产业园区(包括但不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钢铁化工、航空、航天、船舶、核电、汽车、能源等)。

二、征集要求

(一)试点示范园区应地理边界清晰、有一定数字化转型基础,具有较为明确的数字化转型投入计划和发展规划,原则上近三年数字化转型相关投入不低园区总投入的5%;

(二)申报主体为园区建设或运营管理机构,应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产业基础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园区具备与平台的合作基础,具有较明确的应用场景,能够以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和服务水平,形成面向园区的资源整合共享、产业链分工协作、企业协同创新、转型升级服务等,围绕“平台+园区”已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创新合作生态;

(四)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征集流程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前将申请书、园区工业互联网(或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划(一式两份,申请书见附件)送至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22楼;

(二)我委拟对申报园区进行遴选认定,对符合要求的园区根据其成熟度列入试点示范名单,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政策支持

(一)入选园区将纳入本市首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园区”试点示范园区名单,园区相关重点项目将纳入本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储备库;

(二)推荐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园区”相关方向);

(三)入选园区拟作为上海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重点培育对象;

(四)依托相关机构,为园区整体数字化转型提供供需对接、宣传展示、合作交流、人才培养、标准建设等多方面服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海涛 倪雯静;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以上内容由上海济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济语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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