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积极调动市场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
人才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人才发展环境,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质效,根据省政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进一步推动人才服务落实见效的部署安排,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动市场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引导市场化服务机构参与高层次人才服务,作为构建全省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丰富完善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链”。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应当有效整合金融信贷、法务财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技术转化等专业化机构优势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或限额补偿等方式,为人才提供“组团”或“一对多”等多形式优质服务,实现政府公益和市场优质服务资源的有机衔接融合。
《通知》提出,调动市场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应着重体现便利、精准、高效、优质原则。在惠才方式上,可通过公益引领市场、市场补充公益的方式,支持引导市场社会力量优质低价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在服务手段上,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动实时“类电商”服务平台与实体服务机构线下服务有序衔接、协同服务;在服务形式上,可采取“个体服务+群体服务”“个性服务+打包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将市场社会力量可提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组合为“一件事”“一类事”,提高解决人才需求的效率;质效评价上,可将人才评价与社会评价结合起来,通过实时服务“好差评”和机构“白名单”“黑名单”等公示制度,提高市场社会力量服务质量。
为确保市场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精准有效推进,《通知》明确,由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工作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限额补偿或推广使用服务券等方式,调动市场社会化服务机构积极性,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具备条件的地方,还可在市场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服务渐成规模基础上,推动相近业务领域的机构建立人才服务联盟,在更大范围内吸引市场社会化机构参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落实优质低价原则,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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