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数字日照暨新型智慧城市2021年行动计划》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自2020年开始,市大数据发展局每年制定数字日照暨新型智慧城市年度行动计划,作为当年数字日照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指引。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23号),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对照省文件精神,高起点高质量推进数字日照建设,确保数字日照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最前列。市大数据发展局按照有关指示要求,结合省文件精神,牵头起草了《数字日照暨新型智慧城市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重点任务,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二、主要考虑

一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推进数字政府、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等作出战略部署,对数字山东建设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央对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作用,加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省“十四五”规划将“数字强省”列入“九大强省突破”,提出要在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政府、构建数字社会、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数字生态方面持续发力。这些新的部署要求,均在《行动计划》中贯彻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时期数字日照建设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围绕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精致城市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政府流程再造等重点工作,研究提出21项具体举措,确保“十四五”时期数字日照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是提标提速开展建设工作。《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主动对标上海浦东新区、杭州、深圳、湖州等先进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新型智慧城市等方面制定新的更高目标,在城市大脑建设、“爱山东·日照通”APP提升、大数据创新应用、“无证明城市”建设、智慧省运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系列创新性思路举措,确保数字日照建设多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最前列。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围绕6个方面,提出了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出加快通信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推动数据中心绿色集约化建设、规范政务云网建设管理、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管理等四项重点任务。

(二)培育数字经济发展动能。提出优化数字经济平台生态、加大数字经济企业招引培育力度、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等三项重点任务。

(三)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提出聚力优化“爱山东”平台服务功能、推进综合性基础性平台建设、加强数据资源汇聚治理、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等四项重点任务。

(四)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出大力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建设智慧省运等三项重点任务。

(五)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提出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品牌、聚力推动城市大脑建设、加快智慧社区(村居)建设等三项重点任务。

(六)保障措施。提出推动云网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建设、加强数字日照宣传工作等四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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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政办字〔2021〕28号关于印发《数字日照暨新型智慧城市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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