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政策解读

一、政策文件原文


关于推动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科学技术、经济信息、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林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及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消费〔2020〕151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推进重庆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大力推进蚕桑丝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探索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培育产业发展新业态,努力实现种桑养蚕规模化、丝绸生产智能化、综合利用产业化,积极构建一二三产协同发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体系,着力开创新时代蚕桑丝绸产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统筹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和提升产品竞争优势。以产业规划为牵引,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撑,优化资源配置,稳步推进产业发展。

坚持龙头带动、集聚发展。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积极培育或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着力补齐弱项短板,打通难点堵点,推动实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积极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蚕桑丝绸产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坚持三产协调、联动发展。充分利用产业“接二连三”的特点,深化“三产”协同、企业融通合作,实现“农林工贸文旅”联动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达到40万亩以上,优质茧产量2万吨以上,蚕桑丝绸产业实现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精深加工企业,缫丝综合能耗降低50%以上,劳动生产率提高30%以上;蚕桑丝绸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行业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品牌和文化影响力持续增强;蚕桑智能装备、人工饲料育等新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动我市成为全国优质茧丝绸主产地、智能蚕桑设备研发主阵地、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地,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蚕桑丝绸产业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乡村振兴,引导蚕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

1.完善桑蚕良种繁育体系。按照产、学、研相结合和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发展模式,建立科研机构与桑蚕种业龙头企业协作攻关体系,开展家蚕、桑树遗传资源保护、评价、筛选、创制、改良和品种选育系统研究,推动桑蚕良种创制和选育基地、桑蚕种质资源库、桑蚕原种场、蚕种冷藏孵化中心、蚕种质量检验检疫中心建设,着力培育适宜重庆山地特色气候的优质蚕品种和高产耐伐桑品种。按照标准化、规模化要求,初步建成年产10万张以上的现代化蚕种场2个、现代化桑品种繁育基地1个,稳步提升桑蚕种业规模和供种质量。

2.建设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配套开发的原则,以渝东北、渝东南优势蚕桑产业带和渝西地区蚕桑基地镇为重点,集聚要素集中连片打造10万亩以上的蚕桑主产区(县)2个、5000亩以上蚕桑种养大镇20个、500亩以上示范基地30个;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种养、高水平管理、高效益产出、生态化建设要求,培育年产鲜茧5000吨以上基地区县2个、年产鲜茧1000吨以上基地区县5个。在基地建设中,坚持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等“五良”融合和路、水、电、天然气、网络等“五网”配套要求,强化蚕桑基础设施建设;把桑园标准化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着力推进“宜机化”改造,加快桑园高效植保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推广应用适合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桑品种,探索全程机械化作业,实现丰产丰收;就近建设标准催青室、小蚕共育室、大蚕房、蚕沙无害化处理等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化收烘站;全面推广小蚕共育、大蚕集中饲养、滚动多批饲育、方格簇自动上簇、仪评定级等主体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和省力高效新机具,示范推广智能化养蚕系统,实现工厂化饲育,做到省力高效。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蚕桑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建设重点,加强技术攻关、标准制定和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发展稳定的原料基地,推进精细生产、深度加工和系列开发,健全蚕茧营销网络。指导蚕桑专业合作社在提供农资购买、信息技术、病虫害防控、生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同时,积极向农机服务、桑园托管、蚕房托管、蚕茧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延伸。推动小蚕共育户结合小蚕市场化供应需求,不断加强生产条件和生产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共育室自动化环境控制和机械化智能化共育设备,增强小蚕市场化供应能力。引导家庭农场和规模种养户充分利用现行土地政策,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从事标准化生产,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联农带农能力。

4.探索推广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种桑养蚕产业化发展。充分利用工商企业技术、人才、服务、订单、资金等优势,调动蚕农生产积极性,围绕资源开发、土地经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资本运作等探索建立农村种桑养蚕产业化发展新模式。试验推广全龄饲料工厂化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鼓励建设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规模养殖户为基础,“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为基本模式的产业化联合体,通过提升产业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一体化发展。

(二)聚焦丝绸加工,引导产业智能绿色融通集聚发展。

5.推进丝绸产业稳链强链补链。抢抓鲁渝协作和东绸西移机遇,积极承接东部地区蚕桑丝绸产业转移,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捻丝、绢纺、真丝真织、丝绸终端产品等重点生产企业,丰富产业各端环节;支持区县、企业与重点区域建立印染资源共享机制,补齐产业链短板,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丝绸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蚕桑主产区(县)因地制宜建设蚕桑丝绸特色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营出口能力的龙头企业。

6.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充分发挥大型丝绸企业引领作用,形成基于创新链共享、供应链协同、数据链联动、产业链协作的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产业生态。支持丝绸龙头企业农工贸一体化、平台化运营,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和协作能力。支持重点骨干企业不断开发织绸、服装、床上用品等新产品,逐步拉长产业链,提高桑蚕丝加工利用附加值。支持粗丝加工、双宫丝加工和绢纺企业做特做精,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7.推动丝绸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现有丝绸生产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广数码喷墨印花、染化料自动配送、在线监控、功能性后整理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应用,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推动提高在捻丝、印染等耗水环节的绿色化水平,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推动丝绸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原料采购、成品销售和物流仓储等环节资源要素的数字化汇聚和网络化配置,培育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和零工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

(三)聚焦资源优势,探索拓展产业多元化发展空间。

8.推动桑蚕资源利用产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桑+粮”“桑+猪”“桑+果”“桑+茶”“桑+菌”等种养循环经济,全面提升蚕桑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加速桑叶、桑果、桑枝条开发利用,培育一批食品、茶、饮料、酒、食用菌、饲料等领域的加工企业,推动桑叶面、桑叶茶、桑甚酵素、桑果酒、桑枝食用菌、畜牧饲料、蚕沙复合肥、桑枝生物燃料等走向市场。努力提升蚕蛹油脂、蛋白质及活性肽、蚕茧丝素丝胶、蚕沙叶绿素、蚕蛹抗菌肽的提取和利用水平,推动蛹油、蛹蛋白、蚕丝蛋白水解物等原料开发和应用,开发蚕丝面膜、蚕丝蛋白化妆品、蚕丝氨基酸等产品,培育壮大相关企业,形成具有明显竞争新兴产业。

9.加强蚕桑丝绸品牌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企业为主体,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鼓励优质茧主产区申报桑蚕茧农产品地理标志、蚕桑丝绸地理标志和农产品优势主产区等标志品牌,做强重庆优质茧品牌。鼓励丝绸企业申请中国丝绸协会高档丝绸标志,参与品牌创建和品牌认定,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提升丝绸产品原创设计能力,提升品牌设计创意水平。支持主产区县定期举办、承办和参加各类展会和相关赛事,激活创新要素和创新生态,提升丝绸产品创新水平。

10.传承弘扬传统丝绸文化。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和企业开展商旅文融合发展,建设蚕桑丝绸博物馆、蚕桑丝绸博览园、蚕桑丝绸文化小镇和科普中心(基地),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丝绸文化旅游景点,促进蚕桑丝绸产品消费。加强丝绸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积极开展巴渝丝绸非遗和丝绸文化传承队伍培育工作,推动乱针锈、蚕丝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积极推动蚕桑丝绸与生物工程、大健康产业、卫生医药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普及与教育事业等的跨界发展和无界融合,激活发展新动能。

(四)聚焦科技赋能,持续增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11.加快蚕桑生产机械装备研发。将蚕桑生产机械装备研发纳入农机发展重点范畴,围绕桑树种植、桑园管理、桑叶采摘、蚕种制育、智能养蚕、蚕茧收烘等环节,引导科研制造单位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开发省力蚕桑机械和智能化装备,开展示范应用。

12.加快人工饲料饲育技术研究。支持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低成本人工饲料配方研发,人工饲料桑品种和蚕品种选育。支持人工饲料加工厂建设,开展人工饲料规模化生产和销售。支持人工饲料养蚕车间建设,开发环境控制、生产管理、饲料生产及投放、病虫害防治等自动化和智能化装备,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支持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试点示范和人工饲料小蚕共育车间建设,探索全龄饲料工厂化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

13.加快缫丝织绸工业装备研发。组织科研机构、机械及电气控制企业与制丝企业联合攻关,推动缫丝关键设备、机器选茧、智能煮茧、蚕茧快速综合检测与生丝电子检测、泡丝、络并捻等制丝织绸工序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形成智能缫丝生产线、缫丝生产数字化专家指导系统。

14.完善蚕桑丝绸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科技企业与蚕桑丝绸产业跨界融合,支持区县、企业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手段为蚕桑丝绸产业赋能,通过区块链、双链金融科技的深度应用,实现蚕桑丝绸产业数字化。建立完善科技成果中试孵化、示范推广体系,支持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支持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建设智能蚕桑科研基地和高端蚕丝应用研究院,支持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在主产区(县)建设分支机构,市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在主产区(县)建设科研试验示范站(点),引导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等向园区集聚、向基地集中、向企业深入,赋能蚕桑产业发展。

(五)聚焦双城经济,促进川渝蚕桑丝绸产业深度协作。

15.共同打造渝南绵蚕桑产业带。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黔江、涪陵、武隆、奉节、合川、江津、潼南、大足、云阳、巫溪等重点区(县)蚕桑丝绸产业提档升级,深化与四川南充、绵阳、宜宾等主产区的产业合作,共同建设西部桑蚕种质资源保护基地、优质蚕种生产供应调节基地、优质茧丝生产基地和蚕桑资源产业化开发示范基地。与四川共同推进蚕桑丝绸要素市场建设,合作开展刺绣、织锦等技艺大赛、技术交流研讨活动和专业展会,开发“蚕丝嫘祖”“蜀锦”“蜀绣”“中国绸都”“丝绸源点”“渝派女装”等蚕桑丝绸文化产品,推动同根同源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实现资源优势互补。

16.探索建立蚕桑丝绸科技创新联盟。有效整合两地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探索建立成渝双城经济圈蚕桑丝绸科技创新联盟,深入开展科研合作,合力开展蚕桑、桑茶产业技术研发,协同推进蚕桑丝绸智能装备、全龄人工蚕饲料研发,大力推广完善智慧蚕桑养殖系统,推动全龄人工饲料养蚕技术产业化发展,共同完善丝绸精炼、印染等加工环节短板,为川渝茧蚕桑丝绸行业协同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区(县)联动和市级部门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全市产业发展协调统筹。各级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推动,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支持,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强化政策协同。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整合利用涉农、涉林、工业、科技、帮扶、乡村振兴、鲁渝协作等资金资源,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为蚕桑产业注入强大动力。加大生产条件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将蚕桑生产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补贴目录,落实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生产用电、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形成发展合力。

(三)强化服务支撑。优化和健全蚕桑产业技术体系机构设置和功能,建立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发展指导能力和行业发展引领作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畅通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评价鉴定、资源配置、信贷金融和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渠道,完善蚕种检测监测制度,规范蚕茧收烘秩序,构建强劲迅捷的行业发展服务支撑体系。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25日


二、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2020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消费〔2020〕151号)。2021年9月,商务部发布《关于茧丝绸行业“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新时期蚕桑丝绸产业发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为切实抓好上级规划和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抓住新一轮发展机遇,系统谋划我市蚕桑丝绸产业发展工作,推动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经商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知识产权局,共同下发《关于推动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与上级政策的有效衔接,并结合重庆实际因地制宜确立了“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理清工作的思路和方向,为推动全市茧丝绸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主要内容:《意见》分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坚持市场主导、统筹发展,龙头带动、集聚发展,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三产协调、联动发展的原则,着力推动构建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蚕桑丝绸产业新体系。

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达到40万亩以上,优质茧产量2万吨以上,蚕桑丝绸产业实现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精深加工企业,缫丝综合能耗降低50%以上,劳动生产率提高30%以上;蚕桑丝绸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行业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品牌和文化影响力持续增强;蚕桑智能装备、人工饲料育等新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动我市成为全国优质茧丝绸主产地、智能蚕桑设备研发主阵地、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地,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蚕桑丝绸产业体系。

核心举措:聚焦前端,着力推进完善蚕桑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探索推广产业发展新模式;聚焦中端,致力于推进丝绸产业稳链强链补链、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丝绸企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后端,积极推动蚕桑资源利用产业化、加强品牌建设、传承丝绸文化;聚焦科技创新,加快推进设备研发和人工饲料饲育技术研究,完善蚕桑丝绸技术创新体系;聚焦双城联动,重点打造渝南绵蚕桑产业带,探索建立蚕桑丝绸科技创新联盟。在保障措施上,从组织领导、政策协同、服务支撑等方面提供保障。

适用对象:市内各区县蚕桑丝绸产业主管部门及业内企事业单位。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关键词:高质量。大力推进蚕桑丝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探索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培育产业发展新业态,努力实现种桑养蚕规模化、丝绸生产智能化、综合利用产业化,积极构建一二三产协同发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体系。

五、针对核心条款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核心条款和解读:

核心条款1:

标题: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建设目标

内容:到2025年,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达到40万亩以上。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配套开发的原则,以渝东北、渝东南优势蚕桑产业带和渝西地区蚕桑基地镇为重点,集聚要素集中连片打造10万亩以上的蚕桑主产区(县)2个、5000亩以上蚕桑种养大镇20个、500亩以上示范基地30个。

问: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的标准是什么?

答: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须相对集中连片,交通较为便利、地势相对平缓、且远离污染源,土地坡度25°以下,建设布局有合理的生产便道,便于省力化农业机具作业,配置完善的排灌设施设备(含蓄水池、排灌系统等)。原则上每亩桑园栽桑1000株以上。就近建设标准催青室、小蚕共育室、大蚕房、蚕沙无害化处理等设施。

核心条款2:

标题:聚焦科技赋能,持续增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内容:围绕桑树种植、桑园管理、桑叶采摘、蚕种制育、智能养蚕、蚕茧收烘等环节,引导科研制造单位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开发省力蚕桑机械和智能化装备,开展示范应用。

问:什么是智能蚕桑?我市有哪些相关研发制造企业?

答:智能化蚕桑产业是指应用智能化设备,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平台预设最佳温湿度,自动控制蚕室环境,实现添桑、除沙、消毒、上蔟和采茧等全过程智能操作的转型升级产业。目前,我市京渝瑞基测控仪器仪表制造有限公司、知天而作农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汇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均为该行业的领军企业,各自开发出相关智能养蚕设备,有效提升劳动效率,提高蚕茧质量。


原文链接:

关于推动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http://sww.cq.gov.cn/zwgk_247/zfxxgkml/lzyj/xzgfxwj/202110/t20211022_9881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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