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显著提升城镇发展智慧化、绿色化、均衡化、双向化水平,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在理顺工作机制、编好专项规划基础上,积极探索城镇化建设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抓紧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施工表”“路线图”。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组成方案编制专班,赴济南、青岛、潍坊、东营、菏泽、临沂等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摸清城镇化发展问题与底数;赴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充分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实施方案等;会同省委改革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专题研究讨论,并多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起草了《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4个板块,7部分,22项指标,25条措施,102项部门任务分工和79项2021年任务清单。
第一板块要求深刻把握新型城镇化丰富内涵,聚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现代化建设全局,聚焦城乡发展规律,突出创新驱动、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互促,推进智慧、绿色、均衡、双向城镇化。
第二板块要求科学确定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将未来3年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集中突破期,持续推动路径、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让山东省成为人人向往的宜居宜商宜业宜游之地;提出智慧城镇化全面赋能、绿色城镇化加快突破、均衡城镇化扎实推进、双向城镇化步伐提速四方面具体指标目标,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23年达到66%以上。
第三板块是《行动方案》的主体,围绕开展“四大行动”,拓展推进措施,明确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城镇建设智慧化行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数字治理能力,扩大数字服务场景应用,提升城市产业创新集聚功能。深入实施城镇建设绿色化行动,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立全链条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发展绿色交通网络,建设韧性城市。健全城市运行安全评估机制,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城乡发展均衡化行动,提升核心城市和节点城市功能,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促进城乡教育优质普惠,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扩大养老育幼服务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强社会保障综合能力,建设人文魅力城市。深入实施城乡要素流动双向化行动,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强化城乡建设土地、资金支撑,激活城乡消费市场潜力,引导小城镇特色发展,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
第四板块为《行动方案》的工作保障,要完善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重点任务台账,设立省级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库,完善与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制度体系。各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路径,推进情况每年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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