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

一、印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的目的和意义

答: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规范各级各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流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二、印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要求,结合宜宾市实际制定。

三、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

答:“证”指的是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照”指的是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而“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四、如何进行“证照分离”改革?

答:“证照分离”改革主要采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取消行政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并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及时优化更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或领域,坚决杜绝擅自设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严禁在规定审批流程外变相设置准入障碍。五、如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答:一是建立《“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健全改革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清单中的改革事项逐一落实主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二是分类推进行政审批与市场准入改革,明确了139项改革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12项、审批改备案10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和优化审批服务98项。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登记、许可与监管的衔接,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和电子证照的归集运用。四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应改革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刘艳            

联系电话:0831-233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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