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指南》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 《四川省实施办法》


4. 《四川省实施办法》


5. 《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


6. 《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


(二)形成过程


1.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 在征求并充分吸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和区(市)县基层工作人员意见后,对《指南》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3. 先后召开专家论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对《指南》进行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别形成专家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要素、监督保障四个部分。


在指导思想部分,《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促进基层权力事项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以规范村(社区)“三务”公开为抓手,完善基层权力监督体系,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和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提供制度支撑。


在基本原则部分,《指南》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民主监督、坚持标准引领四大原则,确保公开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公开方案切实可行、真实有效、简洁明了,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公开要素部分是《指南》的核心内容,该部分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分五个方面分别对通开展公开工作五大要素进行了细化阐述:一是公开的具体内容部分,分别就村(社区)党务公开应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居)务公开应公开的主要内容、村(社区)财务公开应公开的主要内容分别进行了阐述。二是公开的形式,明确在指导村(社区)通过设立固定公开栏公开、通过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等网络平台公开、通过村(居)民议事会及村(居)民(代表)会公开等三种方式实现“三同步”公开的基础上,可根据村(社区)实际同时采取其他符合当地群众习惯便于群众更大范围知晓公开内容的方式向村(居)民全面真实广泛公开信息;同时就区(市)县规范公开栏设置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三是明确公开的程序,分别就村(社区)党务公开内容的公开程序、村(居)务公开内容的公开程序、村(社区)财务公开内容的公开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四是明确了公开的时限和时效要求。五是明确了公开内容的档案管理要求,党员群众要求查阅、复印相关公开资料时,村(社区)应依据有关规定提供便利。


在监督保障部分,《指南》通过对市和区(市)县两级有关单位部门、镇政府(街道办)、村(社区)的四个层级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进行理清和明确,确保全市对村(社区)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


同时,《指南》还针对我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了公开指导目录,供区(市)县根据本地实际依法依规细化本地村(社区)“三务”公开目录提供了参考。


本文件自2021年9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解读单位:成都市民政局


解 读 人:黄小宇


联系电话:61881821

 

文件链接: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32708&t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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