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遂宁市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政策解读

 

政策要点

近期,市政府八届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遂宁市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称“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条深化协同联动机制,提出健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合作机制,搭建好共商解决全市金融发展重大问题的平台。第二条推进不良资产处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中省有关支持化解不良资产的政策,并对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给予补助支持。第三条至第五条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主要为推动我市金融仲裁院、金融法庭等实质化运行,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有针对性搭建银政企融资对接平台。第六条完善激励考核机制,主要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指标,进一步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扶优限劣第七条至第十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提出加快组建市级融资担保集团,完善银行信贷风险补偿分担机制,用好用活应急转贷资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我市重要产业、重要领域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我市情况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10月,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6家,其中: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1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5家,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为3503亿元,同比增速12.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5。尽管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仍面临着不良贷款率持续增长、涉金融案件审批执行缓慢、信用信息深度共享程度不足、考核激励制度覆盖面不全、“政银担”合作机制亟需深化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尚无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下步工作建议一是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建议金融主管部门对“十条措施”提出的各项任务、政策举措进行细化分解,特别是要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资金补助的流程、资料等,保证政策的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建议加大对具体实施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效提高政策知晓率。三是考核指导、跟踪督办。建议金融主管部门抓紧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评估,确保“十条措施”真正落实见效。

【他山之石】

义乌市、无为市出台支持银行机构发展措施。义乌市印发《关于支持地方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十条意见(试行)》,无为市印发《关于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展若干政策》,从鼓励压降不良资产率、支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完善财政性存款招投标办法、完善金融系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等方面,积极支持银行机构发展,强化银行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福建省、安徽省支持银行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福建省泉州市早在2015年就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取得抵债资产缴纳税费财政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2020年4月、12月,安徽省淮北市、六安市先后印发《淮北市支持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实施方案》《六安市支持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抵债资产处置暂行规定》,明确对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接收和处置的机器设备类抵债资产,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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