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现供电企业直供服务到户,保障老旧小区居民安全可靠用电,11月20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政策研究制定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我市老旧小区内供配电设施大多已运行超过20年,最长运行时间达45年。建设标准低,部分老旧小区居民平均用电容量甚至不足1千瓦,严重制约了当前居民的用电需求,家用空调、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基本无法同时使用,用电高峰期停电跳闸等问题频繁发生;布线杂乱无章、线路接头较多、绝缘皮破损严重,存在人身触电甚至引发火灾的重大安全隐患。亟需出台供配电设施改造实施方案,推进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

二、起草过程

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中均明确要求将供电设施纳入改造范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2021年3月1日市政府召开电力及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题会议,明确了三个“三分之一”的出资标准,要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供配电改造进度。

会后,市住建局积极与财政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等主要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会同市财政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和兰山区选取中心城区需要改造的17个老旧小区中的10个有代表性的小区进行了现场实地勘察调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对17个小区的供配电改造做出改造方案并进行费用测算,并由市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审单位进行了费用测算评审,经多次研讨、论证后,起草了《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征求了相关各部门意见。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七大组成部分,在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和改造费用的同时,还对实施主体、资金保障、具体要求、工作措施等进行了说明,重点有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经与市财政局对接,市财政资金只支持中心城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中需进行供配电设施改造的费用。经梳理,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拟改造供配电设施的项目共118个,322.88万平方米,其中2021年17个,33.5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10千伏公用供电线路T接点至户内配电箱进线开关之间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及安装工程,具体包括配电设备、供电线路、计量装置三大类。

二是明确改造费用。市财政局前期委托第三方对2021年中心城区拟改造供配电设施的17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费用评审,共计3045万元,折合每平方90.9元。按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第5号会议纪要:“市、区财政与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出资三分之一”,市财政需承担1015万元。其他年度可另行评审,也可按2021年评审单价90.9元/平方米包干,经估算,118个项目共需改造费用29359.79万元,市级财政共需承担9783.26万元。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各区政府是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及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积极处理改造相关手续,对于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审批事项及民事协调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妥善处置,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市、区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住建局作为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握改造总体进度。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是具体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组织验收。

四是明确资金来源和拨款方式。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按照年度计划改造面积及标准纳入市、区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各自年度预算或投资计划,实行市、区财政按规定补助,各出资三分之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兜底的方式实施。拨付方式为:项目开工后,市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一次拨付到区财政,再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各区财政承担的资金可于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改造施工,不得挪用。

五是明确资产归属。改造验收后设施资产归国网临沂供电公司所有,并就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表后及沿街商铺供配电设施改造提出了具体要求。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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