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能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在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开展的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中,共检查煤矿418处,查处隐患521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2条,实施行政处罚387次,罚款3100.6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4矿次,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230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312台(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察专员李大生表示,这次专项检查主要发现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水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对溃水溃砂风险认识不足,对水害威胁存在侥幸心理;对煤矿周边老窑、塌陷区等水害情况调查重视程度不够;对区域性极端暴雨天气应对处置不力。二是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开展普查的手段单一、报告结论不可靠、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三是煤矿防治水专业力量普遍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煤矿企业普遍缺乏水害防治专业人员,现有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四是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防治水基础工作不扎实,防溃水溃砂措施不完善,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 
  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专门印发通报,就抓好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抓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二是加大煤矿水害风险管控力度,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过程管控,对不按规定落实探放水措施、违法违规开采防(隔水)煤柱、不执行暴雨期间停产撤人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强化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水专家会诊,严肃查处假普查、纸面普查、经验普查等“走过场”行为。四是加强煤矿防治水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防治水专业人员,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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