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省公路总里程的不断增加,公路养护工作面临量和质的双重考验。在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原从事养护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已很难对公路进行全覆盖的有效管养,公路养护市场化条件愈发成熟。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重点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建设,提高信用评价体系应用深度和广度,是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要求,也是引导和培育养护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助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推进我省公路养护市场化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公路养护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实际,在深入调研、借鉴省外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起草过程
2017年6月,交通运输厅组织相关单位对四川省公路养护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开始了专题研究,2019年底形成专题研究报告。交通运输厅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省内外调研,学习先进省份公路养护市场化经验,详细了解公路养护行业信用管理方式方法,于2021年初起草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各级管理单位、参与养护施工企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归并整理后最终形成《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三、《办法》的主要原则和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法》明确了信用管理工作的的原则和流程,坚持动态管理、奖优罚劣、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
《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进行了规范,共9章44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职责划分的内容,规定了信用信息的定义和类别,并明确了各类别信息的内容。
二是规定了信用考核评价的方式、信用分级,以及不同类信用评价(初评、年度评价和不定期评价)的定义。
三是规定了初评、年度评价和不定期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并对信用评价的公告制度和高等级信用的延续进行了明确。初次信用评价主要规定了初评等级的认定方式和依据以及公示办法。年度信用评价主要规定了年度信用评价的范围、方式、标准和周期,对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审定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不定期信用评价主要规定了不定期信用评价的程序,对直接认定为C、D级的行为进行了明确。
四是规定了各个信用级别所享的权益或所受的约束。
五是规定了信用评价的延伸应用,并明确实施期限。
四、《办法》实施效果分析
(一)引导公路养护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公路养护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助于引导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市场经营环境优良化,提高企业对履约行为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主动建立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信用资本,让有信用守信用的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二)完善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开展公路养护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是履行政府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指导规范职能,《办法》的制定实施,能有效规范公路养护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监管维护,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与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关联,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三)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监督作用。《办法》明确了信用评价实行公示公告制度,有助于推动公众、媒体等在公路养护行业信用评价中发挥监督作用,行业管理机构及时根据企业违规失信信息,调整企业信用等级,促进企业完善养护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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