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拟出售阳光能源(青海)51%股权

凤凰网港股|阳光能源(00757)公布,于2021年12月8日,卖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阳光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买方甲(罗乾)与买方乙(鲍全军)订立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转让,而买方甲与买方乙同意分别收购目标公司(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的50.5%及0.5%股权,代价分别约为人民币5388.5万元及人民币53.4万元。于完成后,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任何权益。

随着近年市场对光伏高端产品的需求增加,加上目标公司的产能规模较小且产线较为老旧,不符合经济规模生产效益,经考虑及检讨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后,董事认为转让事项能减低未来营运成本及风险,并预期转让事项将加强集团现有的现金流量,使集团能够增加流动资金及为未来发展重新分配既有的业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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