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4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受煤炭价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增加煤炭购销业务综合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预计再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5.08亿元,增加后预计合计额度21.93亿元。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5.08亿元,加上前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65亿元,累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7.73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14.2亿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2.65亿元,增加后预计合计额度16.85亿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1-009号临时公告《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21-030号临时公告《公司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受煤炭价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及按照国家保供专题会议精神,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增加煤炭购销业务综合因素影响,本次拟新增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累计发生5.08亿元的煤炭购销关联交易。2021年1-11月份,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煤炭销售收入的17.81%。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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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5.08亿元,加上前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65亿元,累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7.73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煤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受煤炭价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及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增加煤炭购销业务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及时预测了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业务量,合理考虑了煤炭价格上涨因素,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煤集团
中煤集团持有公司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煤集团注册资本为1,557,11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树东,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中煤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煤炭出口业务、工程勘察、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等。
(二)与公司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的中煤集团主要控股企业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及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均为中煤集团间接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注册资本72,271.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2、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现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2幢2601-2607室,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煤炭企业管理;焦炭、煤炭制品、矿产品、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营专控经营产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矿用产品销售等。
3、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原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现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注册资本93,289.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2021年度原预计额度16.85亿元,预计增加额度5.08亿元,增加后预计合计额度21.93亿元。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可以开拓公司煤炭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电一体化优势,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1-03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9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伯达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公司董事、总经理郭占峰先生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杨伯达、郭占峰、王作棠、郁向军4名委员组成,其中董事长杨伯达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控股企业2021年度发生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4.2亿元,该议案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2.65亿元,增加后预计合计额度16.85亿元。
受煤炭价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及按照国家保供专题会议精神,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增加煤炭购销业务综合因素影响。经测算,2021年度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预计将再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5.08亿元,增加后预计合计额度21.93亿元。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5.08亿元,加上前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65亿元,累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7.73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24日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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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公告编号:2021-040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1项议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21年12月23日下午17时。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32001
电话:0554-8661819
传真:0554-8661918
信箱:Liaoqj016@sohu.com
联系人:廖前进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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