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第5号令公布修订《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回应关切、推动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军休服务管理司负责同志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关于总体考虑
2014年出台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距今已有7年。近年来,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从民政部门转隶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养老服务等改革深入推进,军休干部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迫切需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新《办法》对标近年来出台的退役军人工作法规政策,与相关领域改革政策相衔接,吸收各地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有益经验,在保持原框架结构基础上,从加强党的领导、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机构建设等方面,对原《办法》逐条修订,形成现条款37条。
二、关于加强党的领导
《办法》坚持党领导一切的原则,明确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改进和创新军休干部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三、关于丰富服务内容
《办法》坚持以满足军休干部需求为中心,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军休干部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永葆政治本色;落实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组织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参加疗养;推进军休老年大学建设,满足军休干部终身学习需求;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发挥自身优势,继续贡献力量。
四、关于创新服务方式
《办法》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对失能、失智、重病、高龄、独居、空巢等军休干部提供重点照顾;推进社会化服务,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元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网络“军休所”等信息化平台作用,实现精准服务。
五、关于加强机构建设
《办法》坚持强基固本,要求军休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适老化改造,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卫生、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通过引进专业化服务等渠道充实工作力量;建立以军休干部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管理工作监督考评体系,定期对军休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测评,建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岗位交流制度,按有关规定做好奖惩工作。
六、关于贯彻落实
通过宣传报道、政策培训、会议部署、典型引领、督导检查等多种方式,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军休干部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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