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启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
试点工作将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任务部署,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开展试点。试点期限为1年。
试点工作将分为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两类。综合试点以省为单位,制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集中各方面资源力量,系统完善本地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专项试点主要涉及建立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坚决破除科技成果评价“四唯”,深化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评价改革,健全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改革科技奖励提名制和评审机制,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任务,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法人单位推动落实。
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在发挥金融投资作用方面,主管部门将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提早介入研发活动。
此外,主管部门还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通过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优化信用评价模型等,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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