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
在坚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制度的改革创新,是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提高国有土地出让市场管理和监督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内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和原省国土资源厅部署,结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要求,我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7月13日印发《聊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聊国土规〔2016〕1号),明确了交易程序和注意事项,规范了我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根据工作需要,对原文件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则。
二、 起草过程
在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今年6月初,我局对《规则》进行了修改,于6月底发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征求意见,并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社会公众均未提出有关修改建议。9月初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修订后的文稿,相关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致通过。经市局法规科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审查后,以我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起草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2号)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在《聊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聊国土规〔2016〕1号)基础上修定形成本《规则》。
四、主要内容说明
本《规则》 对网上交易的相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网上交易的流程和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信息发布,明确了信息发布的主题和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
第三章用户认证与竞买申请,规定了竞买人办理CA证书的注意事项和申请竞买的方式方法;
第四章网上报价,阐明了网上报价的程序和原则,以及竞买人的注意事项;
第五章成交确认、结果公布,规定了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和公示程序;
第六章网络管理,明确了交易过程中对网络管理和监管的主体责任;
第七章应急处理,对几种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方式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第八章责任,明确了竞买人和网上交易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通过对上述事项的规定,使我市的网上交易有章可循,使该项工作更加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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