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5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威政办字〔2021〕24号),确定11个项目为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根据《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实际情况变动,市政府确定对《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将4个年内无法完成的事项从目录中删去。现将调整后的《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提报研究时间

1

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

(已完成)

2

威海市山体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

3

威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

(已完成)

4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

(已完成)

5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2021年6月

(已完成)

6

威海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

7

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市医保局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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