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15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于加强城市噪音管理与整治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以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噪声污染问题整治为切入点,积极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问题方案,及时督导区(市)问题整改进度和结果,并举一反三,建立常态长效制度,确保噪声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大力开展城区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一是在日常工作中,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对学校周边、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便民市场、流动商贩和沿街商户产生的噪音进行治理,为市民创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二是采取错时工作、定点监控和流动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对早晚间噪声污染整治,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行为,全力遏制噪声扰民现象;三是加大对城区公园广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夏季晚间广场舞音乐是公园广场噪音污染的主要源头,我局通过使用广场大屏幕、张贴告示、宣挂条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噪音污染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对音响持有人进行劝告劝离,告知停放时间。四是利用“枣庄微城管”、市长热线、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等各类形式,加强城区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并对反映的问题和投诉案件,快速有效的处置,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五是联合公安交警、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静音护考活动,针对城区内中高考、公务员招考、各类技术职称考试等特殊情况,及时调整执法力量,加强对校园周边巡查管控,杜绝各类噪声污染,全力营造安静、和谐、有序的学习、应试环境。

重拳整治施工工地噪声污染行为。严格按照“事前督促、事中监管”的原则,要求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提前报备,并书面承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防噪音扰民。同时,除日常巡查监管外,安排执法人员重点在午间12点至2点和晚间8点至10点两个时段检查施工现场,督促施工方采取停工或进行其他无噪声施工的方式,进一步消除噪声隐患,保证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二、目前的问题和困难

2020年以来,全市城管系统共接到噪声扰民投诉案件3460余件,办结率为100%,专项治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80台次,检查商户10000余家,现场责令停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推销产品、招揽顾客噪声源设备(音响、喇叭等)4800余件次,查扣各类音响、喇叭300个,规劝制止沿街叫卖、流动宣传、夜间大声喧哗等噪声不文明行为1600起

但是,噪声污染问题依然是难点、焦点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噪声污染调查取证难,反复性大,给现场执法带来困难。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社会生活噪音针对一些流动商贩的流动性强、商铺噪音的反弹性大等特点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二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施工工地噪声污染监管和监测设备的安装使用由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城管局作为执法部门,没有专业监测设备和人员,各部门在监督、管理、执法等环节衔接不够顺畅,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有待加强。

三、下步打算和建议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高压态势。加强与其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联动、信息互通机制、联合检查常态机制,对发现的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立即进行查处,责令整改并给予处罚。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的网格作用,广泛开展噪声知识宣传。拉近公众与环保的距离,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自觉参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枣庄微城管、电视、广播、显示屏等媒体宣传噪声污染危害,鼓励群众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突击检查、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加大对噪音污染防治工作的巡查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督导区(市)工作开展情况,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巩固工作效果,确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处置,还群众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噪管理与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真诚地欢迎您继续为我市的城市噪管理与整治工作献计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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