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在6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来自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行动方案》予以解读。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介绍:“总的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此次发布的新一轮《行动方案》有哪些变化?刘焕鑫从3方面进行了解答:第一,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

第三,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介绍,目前,绝大多数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十四五”期间将重点从两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常态化开展,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因地制宜拓展“三清一改”内容;二是长效化保持,完善保洁机制,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表示,将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二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秦海翔表示,将进一步推动乡村风貌引导工作: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继续开展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认定;提升乡村特色风貌,指导各地以农房为主体,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塑造具有乡土特色的自然景观。

《 人民日报 》( 2021年12月07日 07 版)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