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春秋航空现就宁波进出港航班客票发布特殊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12月5日(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宁波进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2022年1月31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费和票价差;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1月31日(不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 “机票退改”;
3、登录春秋航空官网->“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四、使用套票出行的旅客,如在2021年12月6日(含)至2021年12月20日(含)之间由宁波出发或前往宁波,3天内退票或放弃行程均不计入违规。
春秋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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