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三、承办机构
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办理基本流程
五、办理条件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
六、办理期限
从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书为60个工作日。
七、申请人权利和救济渠道
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
投诉电话:0632-3286083
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632-3286083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嘉陵江路77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本次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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