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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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山东省水利厅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 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7-07

为加快推动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引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确保“十四五”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省水利厅编制了《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从《规划》的背景意义、编制过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6年12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之后,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对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2019年下半年,省政府和水利部通过会议、文件等方式,部署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把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细落实。

为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以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了本《规划》。

本规划全面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引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明确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构建起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框架,为加快推动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2019年,省水利厅启动《规划》任务,拟制《规划》初稿;召开了《规划》评审会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2021年6月,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6月20日至24日,面向各市水利(水务)局,厅安委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对《规划》的内容达成一致。2021年7月6日,正式颁布实施。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秉承发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扣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水治理机制和山东特色水安全保障任务,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为重点,切实增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治安,夯实责任风险预控,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长远四大基本原则。

四、规划目标

《规划》明确“十四五”主要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省水利行业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牢固树立,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体制机制基本成熟,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安全文化基本形成,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水利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水利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为全省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稳固可靠的安全基础。

五、主要任务

《规划》全面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引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明确全省水利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构建起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框架,为加快推动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奠定基础。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建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机制,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在建、运行水利工程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三个必须”的要求织密监管责任网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制度,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建设、政府分类引导、社会有效支撑的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加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引导、评估、检查力度,促进双重预防体系与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的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动态管理,督促达标单位持续运行、持续改进;加强督促引导,进一步开展水文监测、勘测设计、科研与检验、建设监理等单位标准化建设。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责任,提出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救援时效等具体要求。督促做好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本级在建和运行重点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下级所属的重点水利工程开展抽查检查,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机制,建立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度,构建完善监管执法保障体系。

(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推广,推动开展与水利安全生产有关的科研课题立项与实施。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提供规范的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全面增强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与应用,全面强化培训教育管理。

(七)提升水利安全治理社会化水平。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健全电话、网络、信访举报投诉平台,加大奖励力度,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形成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共同查堵安全漏洞和隐患的快速反应机制。

六、保障措施

围绕推进目标和任务落地见效,《规划》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规划引领、保障要素投入、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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