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领域碳达峰,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这些公司有望受益

12月3日,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并召开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万亿元。截至202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约7.5万亿元。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黄利斌介绍,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工业领域以及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目前,相关方案已编制完成,后续将按统一要求和流程陆续发布。

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规划》提出以下主要目标:到2025年,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规划》部署,我国将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将制定工业领域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力争有条件的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黄利斌表示,工信部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体系,积极助力全社会碳达峰。例如,将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并开展试点示范,持续推动风电机组稳步发展,攻克核心元器件,助力能源生产领域碳达峰;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及换电模式创新,发展绿色智能船舶,推动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助力交通领域碳达峰;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规划》还表示,要加快氢能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利用。支持企业实施燃料替代,加快推进工业煤改电、煤改气。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窑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替代。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

《规划》强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规划》表示,要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利用。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

《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法规制度,探索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强化溯源管理,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备电、充换电等领域的规模化梯次应用,建设一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项目。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尤勇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171家有关企业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回收服务网点10048个,培育26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

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细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约束力度;还将加快出台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行业标准,更新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尤勇称,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项目建设。

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

《规划》提出,到2025年,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万亿元。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约7.5万亿元。

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规划》表示,要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绿色环保、高端装备、能源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规划》表示,将完善绿色政策和市场机制,建立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的投融资支持力度。推进全国碳排放权和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碳排放权和用能权交易的统筹衔接。

此外,推动完善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降低融资费用,研究建立绿色科创属性判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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