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将修订
本报记者 曹政
北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迎来第三次修订。昨天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显示,相较于正在执行的版本,本次修订拟优化调整55处。其中,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支持;东西城产业发展增加对住宿业、房地产中介、旅行社、歌舞厅等行业的管理措施。
“《目录》不是要限制发展,而是为了‘瘦身健体’,推动首都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录》是为了将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与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制造和污染企业等存量调整措施紧密结合,共同助力北京转型发展,不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 严守底线 】
全市不予准入业务累计近2.4万件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诞生于2014年7月,经过了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完善。7年来,这份《目录》成为北京治理“大城市病”、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减量提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精准“药方”。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不予准入业务累计近2.4万件;《目录》从严调控的采矿、制造、农林牧渔、批发零售业能源消费总量持续下降,占比由2013年的25.3%下降至2020年的21%。
这份《目录》为何时隔三年又一次启动修订?
“进入新发展阶段,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涌现,结合新阶段新形势,《目录》需要与时俱进,相应优化调整。同时,《目录》执行中也存在管理措施不够精准、理解不够到位和执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修订依然坚守初衷,严守功能底线,在坚定不移疏解退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等非首都功能的同时,巩固成效,保持定力,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把好产业准入关。
本次修订还将助力北京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征求意见稿显示,全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层面禁止新设立或迁入冷藏车、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业户(车辆)等;支持碳排放稳中有降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全市层面禁止新增燃气独立供暖系统,不具备可再生能源供暖条件的除外。
【 助力“高精尖”】
支持氢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配套制造
看似是严控增量,但《目录》在严守功能底线的同时,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开了更大空间。近几年,科技、商务、文化、信息等高精尖产业新设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占比由2013年的40%升至2020年的60%,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增添了新动力。
今年上半年,本市医药、电子等高精尖制造业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超8成,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量分别增长79%和32%;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金融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超5成。
禁限目录征求意见稿也将继续聚焦“高精尖”。“继续严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双碳’目标的一般性制造业的同时,也衔接落实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规划政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相关负责人说。
以制造业为例,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氢能、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制造等细分领域的支持。对数据中心的管理,不再单纯依据PUE(电源使用效率)值,而是综合考量业务功能、能耗、水耗等因素,引导数据中心分区分类梯度布局、统筹发展。
【 民生保障 】
核心区城四区副中心餐饮不按面积禁限
“针对执行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目录》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差异化管理,围绕生态环保、城市运行保障、高精尖项目落地等领域进行优化完善。”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精细化管理还体现在关注民生保障,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支持。
《目录》修订稿适应传统商圈改造、新业态发展和便民服务需求,对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餐饮业措施进行调整,取消原限制新增低于60平方米餐饮企业的规定,不再简单按照面积大小实行禁限管理;明确规划用途为“餐饮服务”,或规划用途为“商业”并符合餐饮用房相关规定的地下空间可以从事餐饮业。
同时,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零售、快递服务、垃圾处理等行业管理措施进行了修订。据介绍,随着新业态新消费发展,为方便市民收寄快递,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快递服务管理措施中,对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服务站运营企业予以支持。在全市层面继续禁止新建和扩建未列入相关规划的物流仓储设施,但符合相关规划、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物流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网点等除外。
此外,结合疫情防控等应急保障需要,本市也进一步明确《目录》不适用于“应急保障项目”。
【 区域差异化 】
提出“1+5”分区域管理措施
从产业布局来看,北京区域差异化定位更为明晰,新设市场主体逐步在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聚集,各区产业投资与功能定位更趋匹配,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新设市场主体在全市的占比从2017年的5.3%升至2020年的9.7%,平原新城地区新设市场主体在全市的占比从2017年的28%升至2020年的39.1%。
本次修订根据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以及核心区控规、城市副中心控规和分区规划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分区域差异化管理。
相关负责人说,当前执行的目录版本遵循“1+4”的区域差异化管理措施,“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4”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最新版本则提出“1+5”管理措施,“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5”分别适用于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其中“城四区”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
此次《目录》修订为何将核心区单列?
“首都功能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修订将核心区单列,在沿用《目录》(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础上,强化对电力生产、道路运输等行业的管理措施,增加对住宿业、房地产中介、旅行社、歌舞厅等行业的管理措施,优化调整对餐饮、零售、快递服务等行业的管理措施,“这是严格落实核心区功能定位,促进核心区提升环境品质,建设政务环境优良、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的有力举措。”
比如《目录》提出,只允许核心区新增精品酒店、主题酒店或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酒店;禁止新设立或者迁入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市场主体,禁止新设立或者迁入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市场主体。
权威答疑
禁限与疏解如何打好“组合拳”
《目录》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严格管理,是否涉及现有存量产业?
记者获悉,《目录》是针对增量的管理措施,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明确了新增产业和功能底线,不涉及现有产业存量。《目录》与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制造和污染企业等存量调整措施紧密结合,控增量、疏存量,疏控并举,形成“组合拳”,共同助力北京转型发展,不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另一方面,《目录》也与《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指导意见》等共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政策文件,形成北京市指导产业发展的基本制度框架。
此次《目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31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反馈,具体方式可登录市发改委官网查询。
责任编辑:李思阳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