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机构职能

办公  址: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30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组织研究全区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负责全区价格认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区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储备、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责任。

(十七)组织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落实相关标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

(十八)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有关要求,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质监的大宗商品交易许可受理与辅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初审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网络信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负责全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亓成华

 联系电话

0531- 76881321

  真: 

 0531-76880178 

 受理投诉部门:

 济南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531-7688132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信访、党建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分析研究全区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协调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三)产业发展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综合分析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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