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1年8月24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周政办字〔2021〕3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周村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镇(街道)便民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基层便民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

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51号)

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21〕64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工作要求以及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介绍深入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要求。

(二)主要任务。

1.明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实行“三个一”,即人员一口管理、事项一窗通办、审批一枚印章;组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受理团队,确定镇(街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优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环境;提升网办能力;完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功能。

2.明确(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内容。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通过规范事项标准、推行网办服务、深化帮办代办,“三个办”,即一般事项“就近办”、高频事项“自助办”、复杂事项“帮办代办”

3.建设政银(邮、商)合作服务网点,依托银行金融网点、邮政网点、商业综合体、功能园区等合作机构,实施“政务+金融(邮、商)”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多点办”“就近办”

(三)工作要求紧盯《淄博市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建设指导标准》,主动对标先进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落实“有解”思维,实施专业化常态化培训机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质效。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保障支持。

四、意见》主要意义

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广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三个三模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次办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深入打造场所完备、窗口整合、服务集成、流程优化、效率更高、群众满意的基层政务服务模式,切实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增强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解读单位: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科室:政策法规科

解读人:孙萃媛

政策咨询电话:619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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