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资阳蓝”
《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
1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就12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作情况介绍。
《条例》分为总则、监督管理、移动源污染防治、固定源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区域协同、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五十七条,是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针对大气污染复杂性和流动性特点,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臭氧污染风险增加、尾气排放日益严重”等实际,既把握成德眉资的共同性,又紧密结合了我市地方性。
《条例》中突出了“加大企业帮扶指导、项目管控、扬尘污染管控、餐饮油烟防治”等。
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帮扶指导;规定政府应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和组织实施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生产加工如何防治扬尘污染作了细化,对石材加工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得进行石材露天切割、打磨等作业进行了禁止性规定;对餐饮服务项目设置要求和选址、油烟净化设施的全面安装、稳定运行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发布会上,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结合《条例》,就记者提出的“我市前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条例”“我市在与成、德、眉等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合作中,如何落实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等六个问题一一作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勋出席发布会。 (全媒体记者 苏秋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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