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   
   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为民解忧、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的现实需求,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治理校外培训乱象的有效措施。成都市将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发展需求。
   2.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课后服务吗?
   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参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2019年以来已开展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实施“托管+拓展”“5+2”课后服务模式,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学校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不能强制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参加、每天都参加两个小时以上。每个家庭可根据家庭实际和孩子的年龄特点、学习发展需求等有针对性地选择。
   3.课后服务能否更好地满足孩子“学足”“学好”的需求?
   成都市中小学将全面实施“托管+拓展”课后服务模式。
   “托管”指学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书面作业,原则上做到小学生作业不出校门,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拓展”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学校为学生提供文艺、体育、劳动、阅读、社团等兴趣课程,让学生开拓兴趣。二是学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解决孩子学习“跟不上”“吃不饱”的问题,为孩子提供个性化的教育。
   4.课后服务可以上新课吗?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以作业托管和提升拓展为主。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课后服务收费有明确标准,须向社会公示,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5.课后服务可以培优补差吗?
   为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课后服务需求,支持学校因材施教分层开展学生学习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6.学生可以在课后服务结束前离开学校吗?
   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不同年级学生分批结束课后服务,错峰离校。根据家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可以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7.实施课后服务,教师权益如何保障?
   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积极性,确保课后服务质量,需要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通知明确,学校要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和调休制,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和休息时间。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鼓励和保障教师参与课后服务。
   8.教师可以到其他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吗?
   区(市)县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鼓励教师在课后服务时段跨学校走教,促进优质师资共享。
   9. 初中学校都要开设晚自习吗?
   初中学校开设晚自习服务,要本着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原则,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习答疑等,不得强制要求所有学生参加,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
   非寄宿制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00,并根据家长申请允许学生早退;寄宿制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
   10.学校课后服务可以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吗?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具有非学科培训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防止过高收费;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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