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观察者网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网站发现,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农商行)、中信证券(600030,股吧)、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深圳福田支行、深圳市中康信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因违反外汇相关规定,近期均被作出行政处罚。
深外管检[2021]43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财付通因存在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售汇业务,未按规定采集必要信息等行为,违反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给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人民币,处以罚款人民币278万元。
深外管检[2021]48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深圳农商行因存在违规办理一般贸易项下付汇业务,违规办理个人超限额提钞,违规办理个人收付汇及结汇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第九条等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给予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3万元人民币,处以罚款104万元人民币。
深外管检[2021]44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中信证券因存在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超额度汇出,国际收支统计漏申报,B股客户非同名账户取款,H股募集资金境外专用账户超范围使用,B股保证金账户超范围支出,未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迟报,违反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六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给予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1万元人民币,处以罚款101万元人民币;对责任人韩某警告,罚款8万元人民币。
深外管检[2021]45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因存在在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责令该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89万元人民币,处以罚款55万元人民币,对责任人区某警告,罚款12万元人民币。
深外管检[2021]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中康信实业有限公司违法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五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563.43万元。
深外管检[2021]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