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公管办〔2021〕2号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管理,切实减轻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得收取投标企业标书工本费,不得额外要求投标企业递交纸质标书。
二、对于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标书工本费或纸质标书的,投标企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反映投诉;鼓励市场主体围绕深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等优化营商环境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投诉方式和意见征集渠道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提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运行稳定性,强化电子交易应急管理;按照相关领域交易规则,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发现违规收取标书工本费或纸质标书等不良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四、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市场主体投诉反映的问题和交易中心移送的线索,对不良行为情况属实的,应采取告知、约谈、曝光、信用记录等措施进行管理;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