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海淀区城市大脑智能运营指挥中心多功能指挥大厅,一面高5.8米、长19.2米的巨幅屏幕上,汇聚着地区全景地图、实时监控画面、各种数据以及突发事件等多类信息。 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11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关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情况的报告》。
受市政府委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杨秀玲作了报告。她在报告中介绍了自2020年6月一年多来,北京市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据报告披露,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已经建设5G基站4.7万个,千兆固网用户累计达42.8万户,建成全城1毫秒时延圈。
5G网络基本实现五环内、副中心连续覆盖
报告提到,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已经建设5G基站4.7万个,万人基站数全国第一,基本实现五环内和副中心连续覆盖,五环外重点区域精准覆盖。5G终端用户占移动用户32.4%。5G产业创新领先,射频器件、测试仪表领域领军企业加快培育,5G+高清直播、智慧物流、自动驾驶等8个领域蓬勃开展。
车联网管理政策创新、道路开放里程、产业生态建设全国领先。开放测试道路278条1028公里,安全测试里程突破313万公里。在经开区建成全球首个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1.0阶段,在全球率先实践“车路协同”技术路线,开辟了无人出租、无人配送、无人清扫等场景,云控平台基础架构搭建完成,车用高精度地图采集制作完成,车端组合导航数据和运行数据实现实时上传,云端驾驶控制信息实时下发。
此外,报告还透露,北京千兆固网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达42.8万户,建成全城1毫秒时延圈。宽带政务专网实现城六区和郊区主城区、重点高速公路室外连续覆盖和冬奥北京赛区场馆的室内覆盖。
“一网通办”覆盖市区街居四级服务体系
北京推动数字技术在智慧城市和民生领域推广,形成示范应用“新引领”。报告提到,北京规划完成智慧城市“一套网”,并在经开区落地实施;启动建设交通时空一张图。
数字政务“一网通办”覆盖市区街居四级服务体系,市级90.17%、区级81.8%的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编制完成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方案。西城、海淀、朝阳等9区建设“城市大脑”。
北京市有序推进交通感知体系、交通数据专区、自动驾驶、立体交通联动治理,优化出行服务。统筹生态环境、园林、水务等感知监测体系建设,初步实现监测信息联动。
以居民个人、医疗机构等15个场景应用为突破口,完善全市统一的医疗健康平台。以“线上发布+景区云游”形式推出10条特色旅游线路。
加快经开区智慧城市专用通信网试点建设
记者获悉,下一步,北京市将围绕技术研发、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环节,前瞻制定标准规范体系,沉淀形成北京标准、北京方案,并争取上升形成国家标准、国家方案甚至全球标准、全球方案。
比如,车联网领域,探索推出车路协同、测试示范、数字化路口等技术标准,复制推广经开区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标准成果;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拆解,提高“一网通办”覆盖率等。
此外,北京还将在持续推动5G、千兆固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新型算力设施深度覆盖的同时,提升智慧城市“七通一平”共性支撑能力。重点加快经开区智慧城市专用通信网试点建设;推进感知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感知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提高城市副中心与核心区联络线、主要高速和干线沿线、地铁的5G网覆盖率,落地一批5G+应用项目。
未来“新基建”其他项目、工程
●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2.0阶段建设
●利用工业互联网赋能产业升级
●支持卫星互联网项目落地
●建设人工智能超级算力中心,提升算力规模
●建设区块链开源平台,推进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
●加快大数据平台2.0建设
●建设中德、中日国际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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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二审
应依法确定重点监管网站 建立重点作品预警制度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11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知识产权定义和范围与《民法典》一致
条例草案提出,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处,建立技术调查官和律师调查令制度,提高司法案件办理效能。同时,条例草案重点明确网络平台、展会主承办方应当履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规定“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网络用户,采取警示、限制或者终止服务等必要措施”。
记者注意到,二审稿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规定知识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这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致。
此外,条例草案还就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作出规定,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实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及时为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同时明确提出要“推进和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在线诉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的提高”等。
制定适应网络环境的著作权保护措施
条例草案对著作权保护和促进分别作出专门规定:版权、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对著作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制定适应网络环境和数字经济形态的著作权保护措施。市版权部门应当依法确定重点监管网站,建立重点作品预警制度,对国家和北京市版权部门确定的重点监管网站加强监管。市版权部门应当完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进行作品自愿登记。
在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方面,条例草案提出:“本市支持版权产业发展,建立数字出版精品库。鼓励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企业开展版权资产管理和运营,形成全产业链的开发经营模式,提升内容生产原创活力和转化质量。”
新京报记者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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