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0年年末,崂山区委区政府印发《崂山区关于鼓励支持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精神和省委“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要求,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根据上述意见要求,崂山区科创委牵头制定出台青岛市崂山区“人才引育平台集聚计划”。
二、文件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驻区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密集的优势,支持驻区技术转移平台发挥市场化作用,助力区内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三、文件依据
《崂山区关于鼓励支持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崂办发〔2020〕2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标准
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1.技术转移平台促成崂山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区内企业达成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经认定,按照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发生额的2%给予技术转移奖励;促成崂山区外高校科研院所与区内企业达成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经认定,按照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技术转移奖励;单个技术转移平台年度奖励资金最高50万元。
2.对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上年度为崂山区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每家单位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每单位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技术合同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3.国家权威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照“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享受各类人才服务,在各类人才工程评选和各级优秀企业家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六、关键词解释
1.技术转移平台促成交易必须为经青岛市技术交易市场等权威机构认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政策兑现年度的实际发生额按比例进行奖励。
2.为崂山区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必须为经青岛市技术交易市场认定登记且计入崂山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技术合同。
七、文件的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科创委
解读人:李维波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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