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汽集团发布公告,上汽集团拟在其控股子公司捷氢科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将其分拆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上汽集团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捷氢科技的控制权。
通过本次分拆上市,上汽集团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专注于整车、零部件、移动出行和服务、金融、国际经营五个业务板块发展,加快向技术升级化、业务全球化、品牌高档化、体验极致化的移动出行服务与产品的用户型高科技公司转型。
同时,将捷氢科技打造成为公司下属独立的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上市平台,通过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加大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核心技术的投入,实现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根据德勤会计师为上汽集团出具的《审计报告》,上汽集团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分别约为324.09亿元、215.81亿元和177.44亿元,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上汽集团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捷氢科技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符合上述条件。
据悉,上汽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捷氢科技本次分拆上市预案,但该预案还需上汽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捷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也需完成股改后的捷氢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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