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我局在枣庄市山亭区青屏路顺丰速运公司内(快递单号为: SF1412695527174)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枣庄市山亭区烟草专卖局,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28号) 联系人:亓艳明 联系电话: (0632-881399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 数量 | 品种规格 | 数量 |
ESSE(MENTHOL)97mm | 2条 | (以下空白) | |
(以下空白) | |||
共计:(品种)1个 总计:(数量)2条 |
特此公告。
枣庄市山亭区烟草专卖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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