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攻坚年等活动要求,深刻吸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镇“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健全完善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全镇消防安全水平,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集中攻坚主要内容
在全镇“九小场所”、居民社区(村居)等重点领域进行“四清”“四查”。
“四清”即:
一清“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于一体的合用场所)。坚决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和违规住人的现象。
二清违规搭建彩钢板房。坚决清理非法、违法采用易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建筑。
三清电动车违规充电。坚决清理在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四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坚决清理在疏散通道、楼梯间、连廊及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严禁电动车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私自停放。严禁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同时清理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限高限宽等阻碍消防车通行等其他违规行为。
“四查”即:
一查用火安全。厨房中的灶具是否与可燃物保持1米间距;动火区域与就餐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厨房动火区域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抽油烟罩和灶具旁的墙壁是否每天清理干净;油烟管道是否每季度清洗一次。
二查用气安全。液化气瓶是否设置在单独瓶组间内(不能独立设置的,存储数量不能超过1个);燃气管道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用软管不能超过2米,不能使用“三通”方式连接,每两年更换一次;燃气管道超过2米时,应采用金属管敷设连接);用气房间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现象;用气房间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三查用电安全。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私搭乱接现象;是否采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配电盘下是否堆放杂物;电器用具是否与可燃物保持30厘米距离;漏电、漏保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四查消防设施和提示标识。场所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场所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提示标识。
同时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按时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演练;是否按要求制作并及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责任分工
1.镇应急办、仁风派出所负责集中攻坚行动的专业培训和指导,负责统计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组织验收等工作,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2.各管区、各村、各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本网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本辖区、本网格内集中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资料。
3.仁风派出所是居民社区(村居)、“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主体,派出所具体负责查处居民社区(村居)、“九小场所”等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及相关资料。
4.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和家园社区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民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单位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配合仁风派出所、区消防救援大队、镇应急办开展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对各单位使用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设备进行检查,对违规停放车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违建彩钢板房等进行排查处理,并配合仁风派出所、区消防救援大队、镇应急办开展工作。
6.仁风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电器产品、燃气器具等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经营单位是否合法经营等进行检查,并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镇应急办、仁风派出所开展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对餐饮场所是否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8.仁风供电所负责对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检查,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其他行业部门配合镇安委会(应急办)、区公安分局仁风派出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5日)。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网格,各管区、村,各企业等各部门(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发布社会公告,发放明白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行铺天盖地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仁风派出所、应急办、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牵头,组织“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所有“九小场所”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15日)。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网格,各管区、村,各企业等各部门(单位)在持续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居民社区、“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单位对照这次集中攻坚行动的内容,逐条逐项核查登记,全面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表(附件2)。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网格,各管区、村,各企业等要按照职责权限细化和量化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任务,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问题、隐患拉网式、起底式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照单跟踪、照单整改,紧盯不放。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6日—2021年6月1日)。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网格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逐个单位、逐个区域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严格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惩治一批、关停一批。联合执法情况要登记在册。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5日)。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网格,各管区、村,各企业等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本次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本次集中攻坚工作专班要组织开展督导验收工作,将验收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内容,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先树优挂钩。对检查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集中攻坚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在应急办,工作专班负责本次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集中攻坚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工作开展方式,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领导干部分片包保的方式,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多措并举的宣传本次集中攻坚行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集中攻坚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集中攻坚行动,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暗访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三)推进联合执法。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网格,各管区、村,各企业等各部门(单位)要对各重点领域存在的隐患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属于立即改正的,当场责令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要及时下达相应法律文书;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该责令停止营业的责令停止营业;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程序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各网格、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这次集中攻坚行动的信息报送,各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要于2月28日前报送镇应急办,每周五下午2时前将本周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镇应急办汇总上报。
联系人:张行利
联系电话:84408313、84401008
邮箱:zhangxingli72020@163.com
附件:
1.仁风镇“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2.“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等重点领域界定
3.仁风镇 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
4.仁风镇“九小场所”排查摸底工作表
5.仁风镇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6.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济南市济阳区仁风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
仁风镇“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洪涛 人大主席
时 勇 党委副书记
闫 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同忠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胡玉福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桂彬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树建 人大副主席
程玉立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祥然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凤 副镇长
成 员:侯念波 扶贫办主任
张行利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董爱霞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振环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佳栋 财政办公室主任
史长路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挥部主任
刘 玲 党建办公室主任
刘 剑 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务华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付丙峰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刘秀峰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 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灏玥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周德全 纪委审查办公室科员
魏惠民 中心卫生院院长
于庆华 教育党总支书记
宋春燕 区司法局仁风司法所所长
周志强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仁风中队队长
徐明涛 市公安局济阳分局仁风派出所所长
王剑飞 区自然资源局仁风所所长
周长波 区供电公司仁风供电所所长
王传峰 区市场监管局仁风所所长
张家星 王让管区党总支书记
张弘禹 仁风管区党总支书记
代东顺 史家管区党总支书记
王太普 许家管区党总支书记
李树民 王圈管区党总支书记
陈安东 桑渡管区党总支书记
翟庆江 仁和家园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在镇应急办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桂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仁风派出所所长徐明涛、应急办主任张行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罗民三、韩忠君、闫泓达、肖燕。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络员为张行利,电话:84408313、84401008。
附件2
“九小场所”、居民社区等重点领域界定
“九小场所”是指下列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
店、市场);
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五)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
儿所、幼儿园;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其他重点领域是指不限于“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领域。
附件3
仁风镇 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
单位负责人(签字): 自查时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总项 | 分项 | 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四清 | 清“三合一”场所 | 坚决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和违规住人现象。 | □是否 |
清违规搭建彩钢板房 | 坚决清理非法、违法采用易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建筑。 | □是否 | |
清电动车违规充电 | 坚决清理在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 □是否 | |
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 坚决清理在疏散通道、楼梯间、连廊及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 坚决禁止电动车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私自停放。 坚决禁止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同时清理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限高限宽等阻碍消防车通行等其他违规行为。 | □是否 | |
四查 | 查用火安全 | 厨房中的灶具是否与可燃物保持1M间距 动火区域与就餐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厨房动火区域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毯; 抽油烟罩和灶具旁的墙壁是否每天清理干净; 油烟管道是否每季度清洗一次。 | □是否 |
查用气安全 | 液化气瓶是否设置在单独瓶组间内; 燃气管道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用气房间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现象; 用气房间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 □是否 | |
查用电安全 | 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私搭乱接现象; 是否采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配电盘下是否堆放杂物; 电器用具是否与可燃物保持30cm距离,漏电、漏保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 □是否 | |
查消防设施和提示标识 | 场所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 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场所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提示标识。 | □是否 | |
消防培训 | 一懂三会 | 1、员工懂得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 □是否 |
2、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并定期组织演练。 | □是否 | ||
备注 |
附件4
仁风镇“九小场所”排查摸底工作表
编号:[2021]第 号
单位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地 址 | 济南市济阳区仁风镇 号 | 单位性质 |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监督检查 人 员 | 单位主管人员(签名、电话) | 检查日期 | 2021年 月 日 | ||||
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 | |||||||
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合法性 | 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否 是 文号X公消安检许字[2009]第6号 | |||||
消防安全管理 |
1、消防安全制度: 有 □无 □不全 2、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3、防火检查: 组织开展 □未组织开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且组织演练 □有,未演练 □无且未演练 □无,组织演练 5、其它情况: | ||||||
建筑防火 |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畅通 堵塞 □锁闭 2、防火门: □完好有效 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损坏 3、疏散指示标志: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4、应急照明: □完好有效 □损坏 缺少 5、其它情况: | ||||||
消防设施 | 1、室内消火栓:□未设置 完好有效 □损坏 □无水 □配件不齐 2、灭火器:□未配置 完好有效 □失效 3、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并记录 □未定期检测 □无记录 4、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维护管理:是 □否 5、其他情况: | ||||||
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1、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定 □未确定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有 □无 □不全 3、防火安全公约: 有 □无 □不全 4、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 □未开展 5、防火安全检查: 开展 □未开展 6、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维护管理 未维护管理 7、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建立 未建立 8、其他情况:
| ||||||
四清四查情况 | “四清”: 1、清“三合一”场所 □是 否 坚决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和违规住人的现象。 2、清违规搭建彩钢板房 □是 否 坚决清理非法、违法采用易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的建筑。 3、清电动车违规充电 □是 否 4、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是 否 “四查”: 1、查用火安全。 □是 否 2、查用气安全。 □是 否 3、查用电安全。 □是 否 4、查消防设施和提示标识。 □是 否
| ||||||
责令改正情况 | |||||||
移送消防机构处理的内容 | 发现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下列情况移送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 □是 否 |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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