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关于强化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治理促进安全有序保供的通知》,明确五项措施,强化保供期间煤矿瓦斯超限报警治理,促进煤矿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瓦斯超限风险管控目标。引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增强瓦斯超限风险意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管理理念,严格落实瓦斯“零超限、零报警”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瓦斯超限报警源头管控。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日分析”制度,加大瓦斯治理和管控力度,提高瓦斯治理效果,从源头上治理瓦斯超限;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和人员业务培训,减少故障报警和误报警。
三是严格瓦斯超限报警处置措施。规定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按规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原因查清、责任追究到位、落实防范措施、经监管监察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四是严肃瓦斯超限报警调查处理。明确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煤矿的属地监管部门或国有煤矿上级公司必须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监督指导煤矿瓦斯超限停电停产撤人等处置措施的落实并组织追查处理。做到瓦斯治理、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责任追究、整改措施“五个查清”,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多次超限的煤矿开展专项检查或技术服务指导,严厉打击故意删减数据,破坏、移动、遮挡传感器等弄虚作假行为。
五是健全瓦斯超限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完善瓦斯超限风险预警机制,由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瓦斯超限数据收集、统计,强化风险分析、预警,加强工作督促,彻底将超限报警减下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定期向各市级煤矿监管部门发送全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析研判通报,对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频繁或问题严重的,将向地方政府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提醒敦促函》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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