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知发保函字〔2021〕172号)转发你们,请大家知悉。

附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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