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农业农村局109.51万元采购PH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沛采磋(2021)NJJC012



2、项目名称:沛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综合监测区(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4、预算金额:109.51 万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耕地质量自动监测功能区3个分别位于魏庙镇冯集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胡寨镇狄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朱寨镇燕庙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



7、耕地质量自动监测功能站1个位于张寨镇付庙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



8、采购需求:



①采购3个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自动监测功能区(包括耕地质量监测标识牌、警示牌;土壤多参数监测站;小气候观测仪;红外网络球机;硬盘刻录机;视频监控物联网系统;4G流量卡;太阳能供电系统;防雷器+接地设备;自动监测信息可视化终端;围栏及设备操作台;数据存储服务);措施费用(租地费用、电费、低压线路)。数据可统一接入“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系统”信息平台,便于统一管理。



②采购1个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包括空气温湿度传感器1套,空气温湿度监控协议模块1套,光照度传感器1套,光照度监控协议模块1套,土壤温湿度电导率传感器1套,土壤温湿度电导率监控协议模块1套,土壤pH传感器1套,土壤pH监控协议模块1套,风速传感器1套,风速监控协议模块1套,风向传感器1套,风向监控协议模块1套,雨量传感器1套,雨量监控协议模块1套,高清摄像头1套,视频、图片监控协议模块1套,GPS位置传感器1套,定位监控协议模块1套,陀螺仪平衡度传感器1套,陀螺仪控制模块1套,立杆1套,4G路由1台,4G流量卡1张,太阳能电池板1套,太阳能控制器1台,16路模拟量可编程通讯采集模块1台,传感器控制开关1台,蓄电池及套件1套,内部电气线路1组,模块采集控制箱1套,避雷针1个,8路串口通信板1张,可编程度TCP/IP转换模块1台,GPS模块1张,DTU控制模块1套,数据管理与对接服务1套,监控平台操作系统1套,手机移动终端系统1套,基础、安装、调试、辅材1套);数据可统一接入“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系统”信息平台,便于统一管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



3.方式:



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①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建设的系统建成后所采集的数据能够接入到“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系统”信息平台,并提供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证明文件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76号老建设局北楼四季城市精品酒店七楼78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沛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兆磊



联系方式:0516—89679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



联系人:崔兴俊



联系电话:0516-83331020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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