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深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创造能力,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总体方案》,我市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现将企业申报和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企业员工数量150人以上,市“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企业,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推荐。
(二)有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相对固定的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三)主要管理者对知识产权工作有认知,有指定的分管负责人,企业战略中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及内容。企业近年来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对知识产权有一定投入和支持。
(四)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获取途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者拥有有效专利总量15件以上,且有专利技术在本企业得以应用。
(五)两年内无危害公共利益和信用不良记录,或者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六)未入选前期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扫描版。
(二)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汇总并加盖公章,于5月31日以前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材料及汇总表(扫描版及word版)提交至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各区县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四)企业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淄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企业申报书》
2.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4.企业专利清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初审,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真正遴选出一批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有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意愿的企业。各申报企业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核实数据,如实填报信息。
联系人:桂 娟
电 话:3178957
邮 箱:zb3178957@zb.shandong.cn
附件:1.通过初审企业汇总名单
2.淄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企业申报书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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