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快评|主播不是法外之人,直播行业偷税漏税应一查到底

11月22日,据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消息,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享受了新兴业态红利,网红主播成为新晋的高收入群体。而主播身兼主播和销售两种身份,偷逃税款的主体多元、收入性质多样、资金流向复杂,早就成了涉税风险高发人群。

无论是网传的天价“坑位费”,还是打赏收入,广告收入,都不应成为主播的灰色收入,而要重点纳入税务征收监管的视野,将这些收入“无死角”,

近年来,国家税务部门多次发文强调要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对整个文娱领域的税收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并形成常态化,意在释放一个坚定信号,合法收入必合法纳税,违法收入必受罚。

直播行业风生水起,背后暴露出整个行业不平衡不充分、畸形发展的问题。乱象之下,打击灰色收入成为重中之重。

尽管主播税收征管难度较大,但监管势必重拳出击,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一查到底。同时相应的行业规范要“随行就市”“水涨船高”,设置更加严格细致的准入门槛,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劣迹主播坚决“禁播”。

北京商报评论员 陶凤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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