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日照高新区创新创业研究院、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详见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1/11/15/art_13360_10292174.html),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各单位(详见名单)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科技人才、企业梯次培育、科技园区、科技金融、国际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八大标准化绩效评价体系及其所有细分类别中 ,截至目前所有在研的省级科研项目及各类省级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详见附件1)。

主要包括: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央引导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级高新区、省级农高区。

 

二、工作流程

(一)填报绩效目标(11月15日-21日)

项目(平台)负责人或承担单位根据立项文件、任务书、建设方案和研究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等,科学编制填写项目(平台)绩效总目标、分年度目标,录入云平台管理系统。

1.信息填报

(1)项目(平台)负责人或承担单位可直接访问“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首页找到“网上大厅”→选“服务”→点击“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后,使用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即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申报账号)登录,按照系统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填报绩效目标,审核无误后,提交省科技厅审核。

(2)项目(平台)负责人或承担单位进入系统未找到项目(平台)信息的,表示该项目(平台)信息未录入系统,可通过依托单位法人或管理员账号,在系统中补全项目(平台)信息,根据附件1选择对应所属体系后,提交省科技厅审核。在附件1中找不到所属体系的,可点击选择“其他”后,提交省科技厅审核并确认所属体系(具体操作可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系统进行目标填报,并提交省科技厅审核。

2.账号获取

若无山东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访问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http://zwfw.sd.gov.cn/sdsfjis/front/login.do)注册账号,项目(平台)负责人注册个人账号,承担单位注册法人账号。

(二)开展年度自评(11月22日-26日)

项目(平台)绩效目标经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平台)负责人或承担单位可登录系统填写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今年新立项项目(平台),如无绩效完成情况,可填“0”),上传重要成果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项目(平台)承担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所有项目(平台)开展年度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传管理系统。

(三)区县(功能区)主管部门审查(11月27日-28日)

请各区县(功能区)主管部门登录绩效管理系统对科技计划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网上提交市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审查(11月28日-30日)

请各业务科室按照项目(平台)类别分工,对科技计划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网上提交省科技厅。

三、其他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科技计划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评价任务。

联系人:蒋立强  尚月

联系电话:8778036  8773169

 

附件1.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平台)清单及联系电话.docx

附件2.标准化绩效评价共性指标.docx

附件3.XXXX单位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绩效名单.xlsx

 

 

日照市科技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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