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巴中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巴中市抢抓国家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进国家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国省战略再次创业的机遇期、加快实现追赶跨越的关键突破期。巴中市金融业发展面临新机遇,肩负新使命。为积极应对发展新形势,科学确定金融业发展定位,形成合理有效战略路径,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共识、统筹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站在更高起点、更大范围审视和谋划巴中金融业发展蓝图,推动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开创巴中金融事业新局面,更好服务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助力巴中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依据《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中共巴中市委关于制定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巴中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抓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全市金融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面完成,金融业呈现平稳向好发展态势,有力支撑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下一个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全市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金融运行健康平稳。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个中心,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经济金融实现互促共赢。2020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35.04亿元,占全市GDP、服务业的比重分别达4.6%、8.98%。“十三五”期间入库税收30.46亿元,占全市同期纳税的10.8%。一是银行业务快速增长。落实货币政策逆周期调控要求,引导信贷资源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截至2020年末,银行机构存款余额1432.52亿元,较2015年末增加510.79亿元,增幅达55.42%,年均增长11.08%;表内贷款余额932.73亿元,较2015年末增加474.9亿元,增幅达103.73%,年均增长20.75%;余额存贷比65.11%,较2015年末提高15.4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31.98亿元,较2015年末增加9.76亿元,不良贷款率3.43%,较2015年末降低1.43个百分点。二是保险业务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07.71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加110.65亿元;累计实现赔款给付56.13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加31.3亿元。2020年末保险深度、密度分别达到5.81%、1641.86元,分别较2015年末增长0.47个百分点、835.31元。三是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大,61家企业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家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市公用事业集团启动主板上市前期工作。设立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总规模达到38亿元,投资额累计达到17.9亿元。与天府商品交易所采取合资共建的方式,新设立平昌青花椒交易中心、南江黄羊交易中心。非金融企业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五年间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28亿元。截至2020年末,证券机构客户达到62269户,五年间实现证券累计交易额731.1亿元。四是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注册资本金由10.73亿元增加到15.23亿元,地方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实现县(区)全覆盖,注册资本金由2015年末的4.5亿元增加到8.2亿元,增幅达82.22%,年均增长16.44%。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由9.15亿元增加到19.13亿元,增幅达109.07%,年均增长21.81%;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由5.28亿元增加到6.47亿元,增幅达22.54%,年均增长4.51%,分别累计为3787家、11627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58.5亿元、18.36亿元。

金融体系日臻完善。创造条件大力招引域外金融机构落户巴中,五年间新增各类金融机构16家,金融机构总数达到70家,其中银行机构17家、保险机构24家、证券机构2家、地方金融组织27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9家、融资担保公司11家、交易场所3家、典当行3家、基金公司1家),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推动巴州区农村信用联社成功改革为巴中农村商业银行,南江、通江、平昌三县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稳步推进,驻巴国有大型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邮储银行设立县级“三农事业部”1个,政策型、商业型、合作型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优势互补,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已初步构建。

金融政策落实落地。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价格+投向”双重引导作用,推动信贷投放大幅增长,再贴现、直接债务融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等金融政策争取工作取得成效。成功争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联合为巴中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巴中市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25条专项金融政策措施。2016年与13家省级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签订银政战略合作协议,3年授信1370亿元,履约实现投放1280亿元,为决战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初与14家省内银行机构签订银政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未来五年间授信2570亿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实现投放800.97亿元。持续深化财金互动,印发《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评价办法》,修订《巴中市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巴中市金融业发展鼓励办法》,重点针对服务实体、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开展考核奖励,对引进的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等给予奖补,充分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融资对接帮扶有效。每年对重点项目、企业常态化开展融资培训对接活动,宣传现行金融政策和普惠信贷产品,帮助企业建立规范化法人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融资成功率。选派116名金融专业人才组建金融顾问服务团队,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专属金融顾问服务。落实对重点工业、民营企业、外来投资企业挂联帮扶责任,突出做好首贷大培育、融资产品大营销和融资渠道大拓展等金融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金融支持疫情防控11条、复工复产19条等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措施,截至2020年末,全市银行机构共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本息18.85亿元,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3.77亿元,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发生额的22.98%,加权平均利率4.76%。“十三五”末,全市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12%,较“十二五”末下降2.33个百分点。

金融扶贫成效明显。创新“六位一体”巴中金融精准扶贫可持续机制,形成“扶贫小额信贷+商业贷款”“扶贫再贷款+”“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县(区)创建”、晏阳初金融志愿服务等金融扶贫经验在全省推广,作为四川唯一案例收录入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开发报告(2016)》。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项评定,贫困户信息在金融系统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末全市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97亿元,位居全省各市州前5位,惠及贫困人口48092户134657人。对全市产业扶贫项目累计授信350亿元,投放295.06亿元。深化上一轮与浙江丽水市东西部金融扶贫协作,争取资金90万元。扎实开展扶贫日捐赠献爱心活动,全市金融系统共捐款捐物457万元,消费扶贫300余万元。

金融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综合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加大,城乡支付环境持续改善,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夯实。认真组织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逐步建立市级金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库,金融人才招引培育成效初显。深入开展全市政府背景、村社集体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大幅压降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由最高5.04%压降至2020年末的3.43%,较2015年末下降1.43个百分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取得实效,高风险农合机构成功摘帽,辖区内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在全省排位靠前。

二、发展短板

“十三五”时期,全市金融业得到快速发展,但金融总量和发展质量与省内外发达市()相比,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的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与不足。

金融发展仍不充分。与发达地区相比,全市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健全,本地法人城市商业银行等部分金融牌照空缺,金融业发展仍不充分。租赁、典当等金融中介市场发育迟缓,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尚未实现企业主板上市零突破,股权、债券融资能力不足,直接融资占比小,融资结构亟待加快优化。

服务实体质效不高。全市经济基础薄弱,主导产业还未培育壮大,实体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融资需求,加之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适配性不高。受金融机构运营成本高、风险溢价高等因素制约,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薄弱领域融资服务风险把控较为严格,审批流程较长,门槛相对较高,融资利率整体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

保险服务仍需改进。全市保险业仍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机构发展不平衡,市场集中度居高不下,机构发展重数量轻质量、重业绩轻服务现象普遍,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艰巨。行业竞争不够规范,市场乱象仍然较多,销售误导、拖赔惜赔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时有发生,行业品牌形象仍未得到真正树立。普惠保险宣传教育不足,社会公众保险意识薄弱,反欺诈、反误导等维权能力和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风险防范难度加大。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偏高,特别是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的法人银行机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非法集资存案处置艰难,追赃挽损成效离集资参与人预期还有差距,稳控任务繁重。互联网金融隐患凸显,一些金融消费公司、金融租赁、非银行支付等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分离,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业务,风险监管难度大,金融消费者维权难。

三、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全球金融治理和产业链布局出现重大变革,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未来五年,巴中金融改革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更大的风险挑战,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努力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

国际环境。党的十九大以来,世界多极化加速发展,国际关系分化组合更趋复杂,国际格局面临深刻调整,力量对比向更加均衡方向发展,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十四五”时期,世界经济形势将出现巨大变化,发达国家在“效率”与“安全”之间寻求新的平衡,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近岸化特征渐趋明显。金融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全球债务水平不断上升,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突出,围绕全球经济治理和金融秩序重构的国家间、区域间博弈不断强化,国际金融体系加快朝多极化方向发展。

国内环境。当前,我国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速转化,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超大规模市场的内需潜力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打造新形势下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巴中金融业发展必须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来谋划和推动,充分发挥金融产业先导功能和引领作用,增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普惠性,为供给侧产业升级打开更大空间,为需求侧消费升级注入全新动能,与实体经济建立共生共荣良性互动生态。

区域环境。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中央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交汇叠加。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确立“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金融服务等四大支柱型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巴中开展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城市高质量发展试点,为巴中发展注入了后发追赶的新动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辐射带动,川东北、渝东北一体化发展,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协同发展,巴中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位势进一步提升。

市域环境。巴中作为国家确定的原川陕苏区中心城市,有望入列13个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三次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内在发展积聚成势,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构建,重点产业持续壮大,绿色生态资源潜在价值显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具备基础和条件。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66.99亿元,五年间年均增长6.5%。2019年4月,省级出台了专项支持巴中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金融政策,2570亿元银政战略合作协议授信加持。加之,当前全市正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发展,金融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巴中金融发展必须抓住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再次创业的历史新时期、后发赶超的关键突破期、振兴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多方争取用好用足上级政策措施,积极承接有效利用先发地区外溢资源,引资和引智协同推进,更大力度谋划更宽领域金融开放合作,探索多样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融合互动中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第二章 目标与定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驱动为根本动力,牢牢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机遇,深入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充分利用巴中独特区位优势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巨大金融需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国、省内外金融资源加快集聚成势,推动形成现代化、产业化、特色化、绿色化金融体系,为巴中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做优金融业。顺应“大金融”“互联网+”趋势,积极推进金融业态、金融市场拓展和集聚方式、管理体制、金融服务等创新,挖掘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统筹协调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全市“一盘棋”与错位竞相发展相结合。开展绿色金融改革示范,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对企业转型、技术升级、环境保护等提供绿色融资。坚持金融双向开放,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资源,鼓励本土金融机构“走出去”,提高巴中金融开放化水平。扩大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的融资增信,拓展其他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提升资产管理能力,让城乡居民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做大金融业。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引导金融回归本源,紧扣实体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需求,深化金融创新、扩大有效供给、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推动金融供给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总体上要补齐供给不足的短板,局部上要防范供给过度的风险,切实有效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坚持以稳健运行为底线做强金融业。坚持扩大供给和风险防控两手抓,建立与服务巴中振兴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资本补充渠道、合理回报机制和风险管理模式,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关注金融资本质量,完善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加大非法金融预警防范处置,消化存量遏制增量,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可持续性,维护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三、发展定位

紧扣服务巴中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的战略主线,积极推动《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17号)有关金融政策及四川金融管理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巴中市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落实,持续推动“十三五”期间签订的2570亿元和“十四五”期间签订的银政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授信投放。加强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坚持对地方金融组织实施发展、监管、风险处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发展战略,以资源集聚和金融创新为抓手,推进资金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产业体系,金融业成为巴中市重要支柱产业,对巴中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力争到2025年,把巴中建设成为川陕革命老区金融业振兴发展示范市,全省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和川东北最具活力的金融创新中心。力争到2035年,建成全国革命老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在西部金融中心的影响力明显增强。

四、预期目标

——金融产业全面提质。金融资源要素集聚发展,202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年均增速1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实现税收7亿元,占比6%。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年均增速保持在12%左右,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2%以上,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300亿元、1650亿元。保费收入年均递增10%以上,向全市提供社会风险保障金额年均增速力争达到15%以上,对各类灾害的经济补偿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保险服务质量与行业诚信度逐年提高,功能作用逐年增强,在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逐年提升,保险深度提高到7%左右,保险密度达到2600元。融资担保在保余额30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0亿元,金融业综合实力、发展质量效益走在川东北前列,秦巴金融中心(街)初见规模,逐步形成全市金融服务业集聚核心区,与县区金融副中心、乡镇金融服务网点共同形成“一核五副多点”金融业发展布局。

——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到“十四五”末,全市持牌金融机构数量达到80家以上,其中新增设立市级银行业机构2家以上,保险机构4家以上,证券期货机构1家,地方金融组织4家以上,其中交易场所1—2家、国有小额贷款公司1家、典当行1家,形成特色突出、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组织体系。

——融资水平大幅跃升。到“十四五”末,直接融资规模200亿元。争取培育1-2家企业进入境内外证券交易所融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10家以上、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30家以上。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领域取得重大进展。证券机构客户达到10万户,年累计交易额达到300亿元以上。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到“十四五”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以服务实体为目标、以现代金融高效安全运行需求为导向的社会信用体系,有效防范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产业促进政策配套、在川东北地区具有示范效应的地方金融监管与服务体系,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承载力和资源集聚能力明显提高,对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显著提升,金融及相关专业机构从业人员达到2.8万人左右,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排名超过经济环境排名。

 


 


第三章  路径与举措

一、优化区域金融发展布局

加快建设现代金融集聚区。围绕“一中心、一集群、一平台”的整体定位,支持巴中经开区打造以秦巴金融街为基础的现代金融集聚区,即建成巴中的金融机构聚集中心、金融服务项目集群、金融配套支撑平台。空间布局上设立五区:金融机构及项目聚集区、金融行政服务区、金融服务配套区、商业服务区和生活配套区。到2025年,力争入驻金融机构、单位、企业8家以上,初步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机构集聚中心、金融市场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未来巴中金融增长新引擎,助力巴中经开区“二次创业”,争创国家级经开区。


图1  巴中秦巴金融街效果图

 


图2  巴中秦巴金融街用地指标


 

引育并举壮大金融规模。支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积极争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来巴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支持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银行在通江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完善服务功能,向县域、基层延伸,提高内在运行质效和金融服务水平。继续深化银行机构“三农”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增强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担保、资信评级等金融中介服务。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和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乡村振兴的融资服务作用,逐步形成以银行机构为主体,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基金、财务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地方金融组织为补充的现代金融体系。




打造区域特色金融副中心。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在县域的集聚成势,提升金融产业化水平,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金融产业集群。巴州区:实施金融强区战略,提升金融服务“主城区大市场”的能力,实现农村、社区和园区金融服务全覆盖,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恩阳区:围绕建设科技金融和普惠金融示范区,重点支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通江县:充分利用红色金融资源,重点打造红色金融教育基地和文旅金融。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推动红色金融历史遗址保护与修缮,深入挖掘红色金融历史,讲好巴中红色金融故事。南江县:重点推动绿色金融和文旅金融示范县建设,支持南江黄羊、茶叶、核桃等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文旅新区建设。平昌县:打造乡村金融示范县,重点支持食品饮料、机械制造产业发展。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稳步提升信贷总量。用好《巴中市金融业发展鼓励办法》《巴中市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评价办法》《巴中市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和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发挥目标考核和奖补政策的督促激励作用,加快落地落实授信。引导各银行机构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下放审批权限,将贷款增量、增速等指标纳入银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全市贷款增速连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努力扩大全市信贷资金总盘子。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支持,力争“十四五”期间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累计突破500亿元。




注重信贷结构优化。搭建融资平台,强化融资对接,围绕实体经济这个中心,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保障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等融资需求,助力巴中加快构建适度超前、绿色安全、智慧发展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和均衡普惠、智能协同、幸福可感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持巴中经开区“二次创业”、文旅新区建设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支持以“1+3”主导产业为重点、绿色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大对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和食品饮料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的信贷投放。支持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现代综合水利网络体系、现代能源信息体系建设的信贷投放。支持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等重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四宜四有”现代化新城建设的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量增、面扩、价降、结构优化”要求,提高首贷占比、信用贷款率,加大薄弱领域融资支持,全面促进信贷结构实现“四个转变”,即贷款主体由政府背景为主向民营企业、居民个人并重转变,贷款金额由大而集中向小而分散并重转变,贷款行业由房地产、基础设施为主向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多行业、多领域并重转变,贷款期限由中长期为主向长短结合转变。




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增强网上融资对接平台功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一企一策”融资挂联帮扶、金融顾问服务、“百行进万企”、“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等惠企融资帮扶活动,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培训机制,深入推进银政企互动合作,消除实体经济融资信息壁垒。推行银行机构涉企信贷产品定期公示制度,开展信贷服务流程再造,切实压缩贷审办理时限,大力推行“一次办、网上办”。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开发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建立完善农村产权、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动产价值评估、交易流转、风险收储机制,实现实体经济资源变资金。鼓励银行机构大力开展融资产品创新,用好用活“天府信用通”巴中平台,切实提升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在引导融资成本下行的导向作用,推动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十三五”水平,有效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三、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

加强保险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逐步构建覆盖乡、村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保险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国内外大中型保险企业来巴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引进健康险、农业险等专业保险公司,推动行业整体规模有序扩张,发展质量加快提升。

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金融主(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展保险市场乱象排查整治活动,有效肃清产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同业不正当竞争等市场顽疾。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保险机构自律制度,建立完善保险机构服务地方发展激励惩戒制度,积极营造公平、规范的保险市场秩序。加强对辖内保险机构管理,引导牢固树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营理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改善保险服务,有效提升全社会对保险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创新发展保险业务。出台《关于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细保险业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政策措施。开展“保险+期货”业务,对冲实体经济价格波动风险。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大力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各类责任险等普惠保险业务,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加大补贴力度,实现普惠保险增品、扩面、提标。探索开展科技保险、绿色保险、巨灾保险、防贫保险、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保险业务,积极引入再保险业务,建立完善地方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健康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大病保险、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加快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积极引入保险资金支持企业(项目)发展,力争实现“险资入巴”突破。坚持“保险姓保、回归本源”的原则,深化保险业务结构改革转型,增强商业保险保障功能。

四、提高直接融资水平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出台《巴中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奖补资金。深入实施四川省“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选市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2025年入库企业达到40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和“四板”挂牌。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机遇,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入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支持巴中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为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平台、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国企改革发展金融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市光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上市主体培育,支持收购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体企业,力争实现控股1—2家上市企业。积极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和核心作用,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

大力发展债券融资。继续强化宣传、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债券发行水平,争取到2022年底,新增1家AA信用主体企业,支持巴中发展控股集团争创AA+信用主体企业,2025年末争创1家AAA信用主体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债券融资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创投企业发行债券,优化资本结构。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效益好的节能减排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通过债券市场累计融资150亿元以上。




五、深化改革创新开放合作

加快推动融资方式创新。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大力发展涉农仓储金融,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助推传统农业改造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村电商、民营企业的贷款产品和小额支付产品。

全面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的通知》和《巴中市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绿色导向、科学发展,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助推巴中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推动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顺利实现。通过搭建绿色金融组织框架、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突出绿色金融支持重点、推动绿色金融服务提升、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防范绿色金融重大风险等具体举措,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绿色信贷余额达到400亿元,绿色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达到25%,年均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不良率控制在各项贷款平均水平以下;绿色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亿元以上,风险保障金额达到600亿元以上;绿色担保余额达到10亿元。

促进金融对外交流合作。把握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机遇,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西部金融中心提供良好协同增强作用。推动巴中市与国内外开展金融大交流,全面加强与成都、重庆江北区、浙江丽水市和金华市的金融合作,探索建立联合授信、机构互设、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风险联控等协同发展机制。从以财税支持为主向人才、信息、产业链全方位支持转变,促进更多金融企业来巴落户、展业和人才、信息交流。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双方互惠合作。鼓励本土金融机构加快战略布局,支持“走出去”,增强资本实力,努力做大做强做出特色。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四川省分局具体指导下,进一步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落实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措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拓展县域外汇业务微观监管与服务,支持外资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巴中市涉外经济健康发展。指导外汇指定银行拓展外汇业务,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六、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服务

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整合全市地方金融资源,组建市级金融服务公司,逐步通过收购、参股、新设等方式布局金融行业,打造为市属国有金融资本运作管理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国企改革发展金融服务平台、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支持其依规申请金融控股集团牌照。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管理,通过扶优限劣、增量提质,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支持设立市属国有独资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到2025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到10亿元。通过新设、参股、兼并、控股等方式做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组建注册资本金5亿元的市级融资担保公司,力争到2025年,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2亿元,实现在保余额30亿元以上。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典当行业明确发展定位和细分市场,优化业务结构,创新更多业务品种,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发挥融资租赁公司融资与融物功能,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发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处置功能,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支持成都农交所与巴中合资共建农村产权交易场所。




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服务水平。加大“放管服”工作推进力度,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审批监管工作“透明化”试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序承接上级监管部门权力下放,调整、理顺、完善监管体系、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金融监管执法力量。加强辖区内“7+4+X”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推动合规运营。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属地监管相互衔接的金融市场监管机制。加快金融监管智慧化建设,丰富金融监管手段和工具,加快推进全域接入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着力构建专业化、系统化、精准化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自律监督和规范发展。

强化地方金融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市级金融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项目评审,加快地方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培养步伐。积极引进和培养投资基金管理人才、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分析人才。通过金融素养的不断塑造,培养对地方金融发展具有深刻洞察力、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参与竞争能力和水平的优秀企业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金融政策运用能力、金融业务创新能力、金融风险把控能力,培养造就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高水平岗位技能的金融从业员工。

七、健康有序发展新兴金融

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建立科技金融奖励引导机制,鼓励探索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相融合,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动“信易贷”“银税互动”等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探索赋予“巴事办”平台金融功能,充分发挥水、电、气、税、医保、社保等公共数据的大数据支撑作用,为民营、小微企业准确“画像”,精准“滴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专利权、商标、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服务,通过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方式,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风险共担体系,实施科技企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融资成本补助机制。在全市推广农村金融惠民服务系统,引导更多居民下载和使用“兴享惠”手机APP。到2025年末,实现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占比不低于50%,天府信用通平台与农村金融惠民服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力争实现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全部注册天府信用通平台。提高国库业务电子化、无纸化水平,提升国库服务效率。

深入发展普惠金融。强化激励考核,提高监管容忍度,全面落实“尽职免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力度。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和可得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持续加强养老、家政、托幼等社区家庭服务业金融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保障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保险公司开展银保合作,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融资增信业务,探索创新保单融资产品。支持发展网络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互联网+”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有效拓展金融便民服务渠道。积极创新消费金融产品,规范发展消费信贷,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消费综合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发展乡村金融。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出台《巴中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规划(2021—2025年)》,将金融支持“三农”重点全面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鼓励各县(区)建立乡村振兴担保基金、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制度,统筹金融资源,健全工作机制,支持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示范区加快创建。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点融入农村电商、益农信息社、农村物流等网点,打造民生、金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到2025年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巴中乡村金融要素配置、产品供给、功能再造、服务保障、风险管控机制,实现乡村振兴信贷投入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便捷高效,农村信用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有效保障,农村居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农村组织对金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八、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强化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建立驻巴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一手抓实体经济服务,一手抓重大风险化解,优化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管理,鼓励担当、创新和风控。强化地方政府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做好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把握好发展与安全、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动态平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兴金融业态风险。注重发挥巴中市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作用,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通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壁垒。运用好四川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天警”系统,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加大拨备计提,强化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做实贷款“三查”,严控新增风险。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房地产金融管理有关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维护金融基础设施安全。修订完善《巴中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突维稳机制。

加大金融风险处置力度。建立由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企业家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风险警示教育体系,提高社会金融风险防控意识。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联合惩戒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交易、非法保险、非法互联网金融等涉众涉稳不法金融活动。密切跟踪、积极协调和依法处置大型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企业互保担保圈(链)断裂引发的金融债务危机风险、政府性金融债务风险等,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第四章 组织与保障

一、全面加强金融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各级党委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党的领导深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地方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选任标准,加强干部交流,强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管。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整充实巴中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巴中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健全市、县(区)金融协同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产业发展、金融集聚区建设、金融项目实施、金融政策争取、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等重大问题。细化实化金融业发展规划步骤措施,明确年度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强化跟踪督导,定期开展评估和考核,确保规划任务顺利推进。

二、更高质量建设金融干部队伍。树立人才是金融业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金融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体制,强化融资服务、决策咨询、宣传培训等职能职责。深入实施好“百千万引才工程”,面向全国、全省范围,特别是金融业发达地区,加大各类急需紧缺金融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考核评价、激励成长机制,在生活、工作各方面为金融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依托专业培训机构,面向金融管理和执法人员开展多层次培训。结合实际举办金融论坛、创新成果展示会、产业对接会、专题研讨会、知识宣讲会和区域合作交流会等。

三、健全完善激励引导长效机制。紧密围绕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等战略,积极向上争取更大的政策倾斜,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建立完善应急转贷、贷款风险补偿、贴息、奖励等财政激励机制,担保与再担保、保险与再保险等信用增进机制。多渠道整合各方资源,完善银行、政府、担保、保险、企业、中介机构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体系。鼓励通过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强金融奖补、考核评价政策的后评估和修订完善,根据财力状况合理保障财政奖励资金投入,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合力营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高质量发展金融业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开展金融政策、投资理财、融资服务等宣传活动,为企业、居民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深入开展金融法治宣传,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发挥金融领域专业纠纷调解机构的作用,支持投资者通过调解、仲裁以及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持续整顿金融服务乱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系统梳理市级现有金融政策,推动政策向支持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和民间资本规范发展方向倾斜。全面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塑造具有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的金融人文精神,大力提升金融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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