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利津县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利政发〔2021〕4号,以下简称《方案》),大家介绍一下《方案》的总体情况,便于理解掌握,贯彻实施。
一、《方案》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2020年4月,按照《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通知》精神,我县联合东营区、垦利区,聘请济南大学专业团队研究编制了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实施方案,分析我县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积极进行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申报工作。2020年8月25日,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的通知》,我县与东营区、垦利区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15个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创建有助于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水平,为“十四五”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县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起草了《方案》。
二、《方案》涉及哪些政策依据?
答:涉及的政策依据主要有《山东省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办法》。
三、《方案》的形成主要经历了那几个阶段?
答:主要经历了调研、文稿起草、征求意见、印发出台四个阶段。县住建局先后2次征求了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5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保证数据准确无误,试验区任务顺利完成,9月15日由文稿起草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修改稿进行了意见再征集,共征求了23个单位的意见,并对重点任务指标数据、单位具体任务进行了修改,充分吸纳各部门意见后,正式印发了《方案》。
四、《方案》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方案》主要由发展基础、总体要求、共同任务、主要任务、配套任务、实施保障6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从范围与规模、区位条件、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和城乡融合基础7个方面阐述我县创建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工作基础。第2部分立足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改革,拓展和延伸城乡融合发展试验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相结合、年度目标与季度目标相结合、预期目标与约束目标相结合的城乡融合试验目标体系。第3、4、5部分分别设计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和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的具体实施路径、任务目标、工作分工与年度推进计划。第6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宣传引导和加强监测评价等方面阐述了试验区创建实施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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