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1〕18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眉府办发〔2019〕26号)、《眉山市城乡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协议》等文件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公布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眉市医保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加。
二、缴费时间
我市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20日。其中:9月30日前集中办理特殊群体缴费,10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办理普通群众缴费。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缴费可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新生儿、户籍新迁入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退役(复员)军人等可随时办理缴费。
三、缴费渠道
分普通群众和特殊群体。普通群众可通过银行代收,非接触式渠道(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社区、村(组)、学校代收等方式缴费。特殊群体缴费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国、省政策定额或全额代缴。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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