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是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依据
《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0〕34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等六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一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列养率、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等具体目标;二是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治理体系建设,路域环境及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目标。
(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是加强区级统筹和指导监督,建立区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奖补机制,加强考核和绩效管理;二是落实区级主体责任,制定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农村公路管护机构,履行财政支持责任;三是强化镇(街道)政府管养职责,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职责,要求每50公里的县、乡、村道应当配备1名农村公路专职人员。
(三)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主要是在日常养护管理、养护工程管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农村公路建设三同时、养护市场改革、绩效管理方面进行了规定。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绩效与奖补资金挂钩。
(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一是区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二是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高效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护。
(五)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一是增强区级资金保障,区财政每年要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上级奖补资金、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等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二是建立养护资金保障机制,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县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原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原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原1000元)),确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资金区、镇(街道)支出比例按6:4。明确危桥改造补助标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六)体制改革保障措施。一是区政府制定配套政策,区交通主管部门推进体制改革工作。二是区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村公路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评估。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配套政策。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作为,有序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
(二)强化监督评估。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区有关部门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村公路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评估。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政策,利用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护路爱路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济南市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卞性善
2021年6月30日
相关文件: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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