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高新区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满足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二、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a/login#fhqqy),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
三、申报企业应对网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并主动联系园区报送相关材料,园区按照申报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抽查等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四、请各园区于2021年11月12日17:00前将推荐函、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申报机构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报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kjbgs@jn.shandong.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89017715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88871651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邵健,68975395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88871562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王少斐,68975016
济南综保区管理委员会:许惠伶,88237868
发改科经部科技办:88871207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4.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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